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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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招标编号:WLFW202408-137(2)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9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廷边石油
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招募有资质的承运商,主要负责直分销的配送业务:车队需拥有大吨位油罐车和
小吨位油罐车。因直分销客户需求不稳定,应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使用车型,便于为客户
提供更优质的配送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3类)
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等营运资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8月19日16时00分
获取方式:以邮件方式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哉止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A层开标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0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别层开标室
七、其他
廷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竞标采购公告(二次)
项目编号:1FW202408-137(2)
一、采购条件
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通过竞标方式进行选商,选择主要负责
直分销的配送业务的承运商。
二、采购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延边分公司直分销配送临时承运商服务类竞标项目
22服务范围:招募有资质的承运商,主要负责直分销的配送业务:车队需拥有大吨位油罐
车和小吨位油罐车。因直分销客户需求不稳定,应根据客户需求及时调整使用车型,便于为
客户提供更优质的配送服务。
2.3最高限价(1)直分销(采用30吨及以上油罐车承运):运距≤50公里,运价33.5419
元/吨·公里:50公里<运距≤100公里,运价:0.6061元/吨·公里:100公里<运距≤200
公里,运价:0.5777元/吨·公里:200公里<运距≤300公里,运价:0.5464元/吨·公里:
运距>300公里,运价:0.5196元/吨·公里。
运距≤50公里,计算公式应结运费=短途运价×承运油品数量:运距>50公里,计算公式
应结运费=长途运价×运距×承运油品数量(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
(2)站间移库:1运距50公里以内(含50公里),运价800元/次:50公里<运距≤60公
里,运价900元/次:60公里<运距≤70公里,运价1000元/次:70公里<运距≤80公里,
运价1100元/次:80公里<运距≤90公里,运价1200元/次:90公里<运距≤100公里,运
价1300元/次按上述规律以此类推当站间移库业务发生时,若接收站无法接收全部油品,
需要转移至其它站,每增加一站增加300元运费。
(3)小额配送(10吨及以下):运距50公里以内(含50公里),运价500元/优50公里
运距≤60公里,运价650元/次60公里<运距≤70公里,运价800元/次70公里<运距≤80
公里,运价950元/次80公里<运距≤90公里,运价1100元/次90公里<运距≤100公里,
运价1250元/次:按上述规律以此类推。
2.4服务期:1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2.5采购项目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6中标单位数量:1家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8评审方式采用综合评审法,按照商务标60%、技术标40%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
名中标,
三、资格要求
3.1服务商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3
类)、参运车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等营运资质
(3)拟投入人员资质要求: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危险货物运输押运资格证》
(提供1年以上社保证明)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并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岗位职
责明确,需提供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贵文件,以及人员名单,人员名单要附社保相关证明:
(4)拟投入车辆要求参运车辆(包括汽油车、柴油车、隔仓车等)必须具有行驶证、《车
辆危险化学品许可证》、有关部门每年核发的《罐体检测证明:参运车辆必须购买机动车交
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及必须的商业保险,且商业保险中的必须购买车上货物险。并须为所
承运的成品油投保承运人责任险。运输车辆各项证照及资料(包括但不限予油罐容量、容
积表、使用年限、驾驶员从业资格等有关资料)必须合法有效,并报我方备案。所有承运车
辆必须具备规范的罐体结构和附加设备,必须满足油库、加油站装卸工艺条件及业务要求,
须有合法的容积表,并接受动态检定:
(5)财务状况良好,有足够资产和能力有效地履行合同,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
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杜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
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服务要求:
为我公司提供直分销配送服务及站间移库油品运输服务,需满足以下要求
(1)油罐车配备:按采购人采购数量确定油罐车数量。且油罐车具有车辆行驶证和危险化学
品准运证等相关证照,消防设备配备齐全,承运车辆必须具备车载视频监控系统,GS系统,
主动防御系统,并可以远程监控。并为我方提供承运的油罐车辆不少于一辆汽油罐车,一辆
柴油车,执行专车专用,其中包含一辆应急车辆。车辆专为我公司服务,不得承担其他公司
业务。
(2)人员配备:每辆油罐车均配备具有驾驶资格的司机及经验丰富的押运员。
(3)安全排查行车前,司机及押运员进行全面安全排查,确保油罐车各项正常后方可发车。
()油品的数质量风险及损耗出库后由承运商承担。能够实时接收和接受我方调度,满足我
司业务配送需求,按照我方指令准时送达到指定地点。
(⑤)运输路线:依据采购人约定送达地点,提前规划最优路线,并在运输行驶中严格按照预
定路线行驶,确保按时按点运达。
(6)运输过程中,司机严格按照预定路线行驶(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路线时,应及时报告
我司业务部,经批准后方可更改行驶),并确保车辆运行状态良好,押运员时刻注意油罐车
及油品情况,随时做好应急准备。保证运输安全。运输途中,油罐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法
规,按交通标识、标线行车。
(7)在配送过程中,需要承运商与我公司、客户做到及时有效沟通。为客户提供高质量服务。
承运商要严格按照配送计划,保证客户油品及时送达,避免出现断供情况。
(⑧)因油品从我公司指定油库出库,按吨计量,到客户所在地进行检斤,客户油品的结算以
吨为计量单位,如客户检斤数量与我司开单数量存在差异,且损益超过3%时,收货人和驾
驶员(押运员)要在《出库单》上写明情况并共同签字确认,并上报甲方业务部。如承运方
拒绝签字,甲方有权暂停该车运输业务。运输损耗超过3%的,由乙方按照当期同品号油品
的零售到位价计算金额向客户进行赔偿。乙方对索赔数量存在异议的,可向甲方申请仲裁,
甲方与乙方共同查找超耗原因,确认非乙方责任产生的超耗,出具仲羧调整表。运输超耗的
具体规完甲方油库出库检斤重量与客户入库检斤重量进行比对验收,相差数量除以出库量,
结果大于3%的为超耗。
3.3本次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安全要求
(1)乙方在油品运输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有关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及交通安全管理方面的
法律法规规定。驾驶员、押运员应当经过相关安全知识培训,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做到持
证上岗,禁止无证或不按准驾车型资质驾驶油罐车。
(2)乙方必须提供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承担甲方的油品运输,车辆实际载重量与行驶证标明
的核载量必须相一致,并将车辆情况报甲方备案严禁超载、超速行车和车辆带病上路营运
等严重违反交通安全法规的行为,
(3)乙方必须保证参运车辆处于适合油品运输的良好状态,油罐车内无积水、杂质、清洗干
净、无滴漏,如遇突发事故、车辆维修、保养等特殊原因造成运力不足,应尽力内部协调解
决,确实不能内部协调解决时,应及时向甲方报告。
(④乙方为甲方运输油品的车辆必须符合甲方规定的形象标准,保持外观整洁,并在车辆显
著位置作出危险品标志和标签。
(⑤)乙方承运人员必须持有国家、地方政府消防安全部门颜发的上岗资格证书,做到持证上
岗。
(6)乙方所有油罐车,在为甲方服务时车上进油或卸油口必须使用钢丝铅封、等方式封闭,
每仓只留一个装卸油口并可以用手工铅封封闭,未使用的卸油口应使用言板进行封闭,所有
法兰对角线位置应配备有孔的螺丝栓并施加锅丝铅封。
(7)乙方在油品接卸过程中,应严格遵守《中石化吉林石油分公司油罐车装卸油SE作业指
导书)(见附件)相关规定。若发现乙方作业人员在卸油时有违反国家法规或甲方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的现象,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承运业务。乙方每部承运车辆的安全防护设施必须达
到国家及甲方要求。
(8)乙方在运输过程中造成交通事故和人员伤亡,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贵任,与甲方无
涉。乙方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应第一时间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协调运力
四、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凡有意参加者,请按照以下时间、地点购买竞标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15日至2024年8月1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
时00分,下午13时3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将(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
书、人员资格证、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以PF
格式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ccw1zx2001vip.163.com)中,邮件标题需写明“项目
名称+服务商名称+报名材料”字样,邮件中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内容,
未注明以上信息所导致无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情形,由服务商自行负责。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邮
件后,将“获取采购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发送至潜在服务商邮箱中,潜在服务商需填写完整
并以PF格式回传至代理机构邮箱,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无误后将采购文件发送至“获取采购
文件登记表”所填报的邮箱中。
4.2采购文件及其他材料合计每套售价为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3购买采购文件联系电话:15714304041,
五、响应文件递交
5.1藏止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前
5.2递交地址及场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A层开标室
六、开标
6.1开标时间:2024年8月20日9时30分
6.2开标地点: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3A层开标室
七、其它
7.1本次采购对服务商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服务商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服务商保密。
八、采购人
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石油分公司
地址:廷吉市长白路111号
联系人:吕志帅
电话:13166939050
九、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
邮编:130000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5112356
电子邮箱:ccwlzx22001vip.163.com
十、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十一、公告发布期限
本公告发布期限:同采购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8月15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无。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吉林延边石油分公司
地址:延吉市长白路111号
联系人:吕志帅
电话:13166939050
电子邮件:896778455@qq.com
招标代理机构:长春市万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经开区中海紫御华府22栋二单元
联系人:王工
电话:0431-88610059
电子邮件:ccwlzx2001@vip.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
盛★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此盖章)
业务专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服务类 临时 承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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