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合法
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3.2.1投标人须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
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具
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总承包的能
力;
3.2.2施工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在职的建筑工程专
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
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负责人与施工项目经理可以为同一
人);
3.2.3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
格或相关专业的高级技术职称。
3.3 财务要求:需提供第三方出具 2023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企业近 3个月缴纳税收的完税凭证和社保缴纳凭证及个人参保缴费证
明(需包含法人、设计负责人、项目经理及项目班子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
正规社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
3.5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
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6投标人需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中
(须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设计负责人);
3.7投标人具备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不存在尚未了结的重
大诉讼案件;
3.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
本项目的投标;
3.9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条件:
(1)联合体成员(含牵头人)最多为 2家(含);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具有
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各方就合同条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