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冶市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EPC的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大冶市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EPC的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大冶市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EPC)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E420*****675********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大冶市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EPC)已由大冶市发展和改革局以冶发改审批服务[2024]5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湖北鄂东城乡融合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正鑫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项目位于大冶市11个乡镇场(保安镇、金山店镇、茗山乡、陈贵镇、金牛镇、灵乡镇、刘仁八镇、殷祖镇、大箕铺镇、东风农场管理区及金湖街道)。 建设规模:新建电动汽车充电枪1194把,配套设施包括:智能功率调度充电系统安装工程、智能功率调度充电系统、软件安装工程、停车位膜结构雨棚安装工程、线缆安装工程、箱变高压部分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完成大冶市乡镇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工程(EPC)详勘、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施工、移交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进度、造价等全面负责。关于招标范围的详细说明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7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9-15 合同估算价:*****.37万元 | |||||||||||||||||||||||||||||||||||||||||
2.3其他:/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中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2)设计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3)施工资质: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和输变电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业绩要求:近五年(投标截止之日往前推算五年)承揽过1 项单项合同金额*****万元及以上的设计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或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或电力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满足相应条件的,可以兼任本项目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施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含施工总承包工程、专业承包工程)(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单位的人员担任。(6)设计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职业资格。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设计项目负责人由承担设计任务的担任。(7)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单位为联合体的,施工项目负责人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担任。(8)财务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无亏损。提供 2021年、2022年、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9)信誉要求(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没有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三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单位担任。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中的投标报名、投标文件递交等相关事宜。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的详细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格审查标准)。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黄石市工程建设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系统”,下同)(网址:https://gcjs.hsztbzx.com)进行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 2024年08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8月 26日 23时59分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系统”,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智库—办事指南—操作手册—黄石招投标业务相关操作手册-投标人)。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系统”)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05日 09 时00 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电子开标,详见招标文件。 | |||||||||||||||||||||||||||||||||||||||||
7.评标办法 | |||||||||||||||||||||||||||||||||||||||||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jyxx/jsgcXmxx)、黄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www.hsztbzx.com)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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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15日 |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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