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必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C-2024-0815)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市辖区,闵行区
一、招标条件
本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
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镇财政资金:30.95 万元,招标人为上海七宝蒲溪建设发展有限公
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位于闵行区七宝镇,工程范围
东起华星港、西至规划宝康路,全长 203 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路,规划红线宽度 16 米。
主要建设内容为道路工程,雨、污水排水工程,以及全线设置绿化、照明、交通标志标线、
交通设施等附属工程。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书面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响应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
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5)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相应经营范围;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响应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
一包件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件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排水工程专业)工程
设计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
具有有效期的,投标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1 日 17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愿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可派代表再规定时间至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4277 号
1 幢 402 室前台报名,过时不候。招标文件每本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RMB 500.00),售后
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
递交方式: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4277 号 1 幢 402 室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8 日 13 时 30 分
开标地点: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4277 号 1 幢 402 室会议室
七、其他
本项目为华尊路(宝康路-华星港)道路新建工程设计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镇财政资
金。(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项目设计合同起至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财务竣工决算等工作。
最高限价:人民币叁拾万玖千伍佰元整(¥30.95 万元),含税。
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原件和复印件;
2.财务状况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的书面声明;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报名当天前三年内的信用记录网页截图证明;
注: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原件审阅后退回。如有缺漏,代
理机构将拒绝接受其报名。报名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
同,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人的合格与否,将由评标委员会决定。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上海七宝蒲溪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闵行区七宝镇吴宝路 35 号 2 楼
联 系 人:曹磊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上海开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上海市闵行区银都路 4277 号 1 幢 402 室
联 系 人: 贾宗英
电 话: 18930900769
电子邮件: kaichengzixun@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