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婺城区青梅里安置房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关于婺城区青梅里安置房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非政府采购
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婺城区青梅里安置房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YG2024-HW6628
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要求 | 预算金额 (最高限价) |
1 | 婺城区青梅里安置房工程(一期)工程总承包项目电梯采购项目 | 金华市婺城区青梅里安置房项目项目电梯招标,包括完成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运输、装卸、产品保护、有关行业专管部门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并按工作顺序提交所需的资料。具体需求详见招标需求表。 | 525.1万元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本次采购活动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投标,但应同时满足以下要求:①如果属于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必须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各自分工,且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同时提供各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它资质证明文件;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与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三)特定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为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或销售代理商,并具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安装调试保养能力、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售后服务能力;
2、电梯制造商须为同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联合体。允许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和具有电梯安装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c级及以上)的法人企业组成联合体(联合体牵头人须为电梯制造商或其唯一授权代理商,并出具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制造商若已更换新证书的,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 号)文件规定,须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须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额定速度≥2.5m/s)乘客电梯额定载重≥1000kg。
3、拟派电梯安装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特种设备操作许可证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需提供所在单位社保。代理商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可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拟派,其社保须由其授权制造商(或其授权制造商的分公司或子公司)缴纳。社保为在本单位3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凭证,以社保机构(盖章)出具养老保险交纳清单为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及方式:
(一)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现场或邮件获取:潜在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资格要求中所需要的其他资质证书、报名表(详见附件下载)”资料后获取招标文件。(邮件获取请将资料发送至jhygzb@qq.com,联系电话0579-********)
(三)工本费:500元(售后不退),现金或银行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金华银行文创支行
(四)未按上述方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不得对招标文件提起质疑且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投标。同时请潜在供应商在参加投标前自行随时关注项目的更正公告情况,因供应商未及时查看项目变更情况造成无效投标的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五、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9月4日9:30 止
六、投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七、开标时间:2024年9月4日9:30开始
八、开标地点: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金华市义乌街1626号)
九、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为:
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十、联系方式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盛合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先生联系电话:130*****266
(二)代理机构名称:浙江金华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金华市婺城区义乌街1626号
项目咨询联系人:刘女士谢先生联系方式:0579-********
项目报名、质疑联系人:包女士联系方式:0579- ********
财务、中标通知书、发票联系人:方女士联系方式:0579- ********
合同联系人:高女士联系方式:0579-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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