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
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工作情况汇报
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
工作情况汇报
中共安陆市委 安陆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
安陆市位于湖北省中部,地处桐柏山、大洪山余脉与江汉平原交汇地带,古称“鄂北咽喉”“中原门户”,素有“李白故里”“银杏之乡”“红色沃土”“千年古县”的美誉。全市总面积1355平方公里,辖13个乡镇、2个街道和1个省级经济开发区,313个行政村,总人口63万。安陆市是湖北省老工业基地之一,是中国粮油机械之都、全国蛋品加工基地、中部炊具生产基地、全国商品粮基地、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和孝感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核心区。
近年来,我市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积极响应国家、湖北省和孝感市号召,务实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和新发展理念,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变经济后发为绿色先发,变生态优势为生态产业,向绿色要效益,向产业要发展,努力将“绿水青山”变成“金山银山”。先后创成国家园林城市、全国农村创新创业典型县、第三批国家农业绿色发展先行区试点县市、湖北森林城市、全省农村寄递物流示范县市、全省金融服务乡村振兴共建创新示范区,烟店镇获评全国乡村旅游重点镇、湖北旅游名镇。
一、创建工作情况
我市坚持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按照国家、湖北省和孝感市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部署,2016年,安陆市积极响应湖北省生态省建设及孝感市生态文明建设战略部署,颁布实施了《安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2021年,安陆市按照《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指南(试行)》(环办生态函〔2021〕146号)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修订版)》《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建设指标(修订版)》(环办生态函〔2021〕353号)相关要求,积极组织对《安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进行修编,颁布实施了《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及时调整了安陆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和科学推进。
2022年4月2日,我市被湖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正式授予“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称号。截至2023年底,全市成功创建省级生态乡镇13个,省级生态村86个,生态文明建设“细胞工程”建设持续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对照《关于印发<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市)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县)建设指标><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管理规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管理规程>的通知》(环办生态〔2024〕4号)文件要求,我市涉及到的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指标共计25项(含参考性指标),经自查已全部达到考核要求。
二、主要工作成效
(一)明确环保任务,强化责任担当
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印发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年度实施方案并逐年落实。坚决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年度考核纳入党政实绩考核体系,引导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将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工作重点,积极履行环保职责,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全面建立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建立生态环境损害责任清单,对在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失职失责的领导干部进行严肃追责;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执法力度,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实施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对领导干部在任期内对自然资源资产的开发利用、保护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评价,确保自然资源资产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编制完成《安陆市流域综合治理和统筹发展规划》《涢水西支小流域综合治理规划》,建立跨流域(区域)环境污染及突发环境事件共同应对机制,协助完成武汉、孝感、随州三市府河跨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联防联控协调机制;联合应城、云梦组织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联合行动;与随州曾都区、广水市签订联防联管工作协议,守好水环境安全底线。
(二)打造清新环境,提升生活品质
牢牢守好生态安全底线,高标准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截至2023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PM2.5浓度值、水环境质量连续三年均完成了上级规定的考核目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稳定,全市空气环境质量逐年改善。全面实施河(湖)长制,3个地表水考核断面、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府河国家湿地公园获评全省Ⅰ级国家湿地公园。县城污水处理率稳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大幅提升至46.26%,通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水体净化、长效管理等措施,城区、农村黑臭水体全面整改完毕。全面落实林长制,对违法图斑进行全面查处整改,积极开展国土绿化,森林覆盖率稳定提升至19.88%,钱冲古银杏入选全国“双百”古树名单,成功创建“省级森林城市”,实现省级生态乡镇全覆盖,打造全省城乡融合发展先行区。全面落实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控制农业面源污染,鼓励施用农家肥,推广应用农药减量增效配套技术,扎实推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转变畜禽养殖方式,实施粪便集中处理和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三)守护绿水青山,构筑生态屏障
建立完善的生态保护监管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任务,确保监管工作落到实处,无自然保护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生态环境重点问题发生;加强生态监测和评估工作,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及时掌握生态状况。严格防范外来物种入侵,开展农业、林业外来入侵物种普查工作,明晰外来入侵物种的分布及特征,开展精准防控工作,获评全国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百强县”。
加强土壤风险管控,开展疑似污染地块场地调查与风险评估,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名录年度更新。开展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采用增施有机肥、配方施肥、低积累作物替代、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完成4004.97亩轻中度受污染耕地全部安全利用;严格控制农药、化肥等有害物质的使用,减少对耕地的污染,成功创建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县。
建立严格的用地准入制度,对建设用地进行风险评估,确保用地符合环保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管,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确保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在可控范围内;对用途转变为“两住一公”地块全部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未出现违法违规开发利用情况,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累计发放宅基地使用权证11万宗、建设用地使用权证915宗。盘活闲置低效用地1425亩,消化处置批而未供土地4065亩,获评全国首批“自然资源节约集约示范县(市)。
建立突发生态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机制,提高政府、企事业单位应对涉及公共危机的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全市危险废物安全利用处置量100%,无危险废物环境污染事故发生。
(四)发展生态经济,构建绿色格局
近年来,我市大力发展生态经济,产业优势更加突出。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推进生态优先、节约集约、绿色低碳发展。推进“公交绿色出行”,新增和更新公共汽电车中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比例达100%,积极创建省级“全域公交”示范市;推进绿色发展,城镇新建绿色建筑比例100%;坚持以水定产,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持续下降,推广节水灌溉,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目标值。
我市依托自身自然资源禀赋特色,加速推动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协同发展。农业发展亮点纷呈,全面推进油茶产业扩面提质增效,打造银杏三产融合发展项目,促使农林业、文旅、康养融合发展,有效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成市域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绿色产业。深化农业社会化服务创新,探索多种土地托管和集约经营模式,大力推广香稻种植,打造“富硒香米”区域公共品牌。“中国农业生产托管万里行——走进湖北”大型全媒体直播活动在安陆首发。“神丹”鸡蛋入选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国家蛋鸡产业技术体系“一县一业”工作推进会在安陆召开,北农大、中启莱、神丹公司近200万只种鸡蛋鸡养殖基地相继满产达效;实施蓝莓全产业链助力乡村振兴项目,生猪、水产品、蔬菜等重要农产品均实现稳产保供目标。
七大产业链发展态势良好,医药食品、金属制品、光电子信息产业均呈正增长,午时药业、神丹食品、中科铜箔、顺祥铜业等产业链链主企业发展迅猛。机械工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落户安陆。2023年新增省级及以上“专精特新”中小企业14家、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24家,工业绿色发展成效显著,金禄科技获批国家级绿色工厂和省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工厂,神丹公司入选国家农产品深加工典型示范企业。我市在孝感市率先入选“科创湖北”试点县(市、区),连续8年被评为“湖北省科技创新优秀县市”。着力推动生态资产赋能增值。加速推进生态产品变现,打造“湿地银行”“森林银行”等金融服务中心,推动生态资源变现。
文旅市场持续火爆,获评全省服务业发展先进县(市、区)。盛世闻樱创成国家4A级景区,朱桥牡丹园、李白村文化旅游区创成国家3A级景区,诗轩国际大酒店获评四星级旅游饭店。国家文旅部“读李白·游神州”中华文化主题旅游线路推介安陆,“五月赏牡丹花线路”“七月国色天香果香四溢线路”上榜全国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开展“惠游安陆”“孝爱父母游安陆”等活动,14.95万人次享受惠游、免票等福利。
(五)提升民生福祉,弘扬生态文化
深入推进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对照孝感“十位”要求,拓展办好民生实事。实施“三个一体化”改革,基础设施优化提升,新开通运营公交线路17条,提高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运营率。启动一、二水厂改扩建,13座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稳定运行、达标排放,乡镇污水处理实现全覆盖。建立畜禽粪污集中收运利用体系,有效改善农村人居环境。2023年新增村塆路灯4491盏,实现塆塆亮,改造完成紫金路集贸市场,建成口袋公园3个,城区新建公共停车场4个、公厕2个,新建微型消防站35个,安装市政道路、背街小巷消火栓108个,新增机动车充电桩168个、非机动车充电桩849个。新建幸福食堂39个、童心乐园13个,“百姓讲堂”累计开展宣讲活动620场次。建成乡镇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1个,提档升级农村日间照料中心2个,完成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360户。
共同缔造先试先行,打造一村一品、一乡一业,推广“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社会化服务+农户”等联农带农模式,培育更多新时代“新农人”,让老百姓在乡村产业发展中增加收入。对标实施乡村建设评价体系,有序推进功能镇区建设,打造和美乡村、共同缔造示范村,同步推进木梓乡全域国土综合整治和白兆山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区建设,完善农村电网、5G网络、现代农村寄递物流等基础设施。2023年完成东循环线建设,实施赵钱旅游公路雷公至王义贞段提档升级、国省道改造扩建64公里、农村公路建设166公里、危桥改造5座,赵钱红色旅游公路获评“全省十大最具人气农村公路”,获评“四好农村路”省级示范县市、省级美丽乡村示范片建设试点。
三、主要工作做法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市建设工作,成立了市委书记和市长任组长的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党政干部生态文明知识培训,全市党政领导干部参加生态文明培训人数比例达100%。全面建立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制度。
(二)积极统筹协调
市委、市政府在统筹抓好生态文明建设的同时,将生态文明建设和大气、土壤、水污染防治等工作有机结合、同步推进,确保每项工作任务有序推进,落到实处,印发了《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年度实施方案》,将建设指标任务分解到各部门,高位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实绩考核范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在党政实绩考核占比达23.5%。
(三)强化规划引领
根据国家在新时期对生态文明建设提出的新要求、新指示。及时对《安陆创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16-2024)》进行调整,印发了《安陆市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2021-2027年)》。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更加注重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文化引领、绿色发展、共建共治,通过生态制度、生态安全、生态空间、生态经济、生态生活、生态文化六大体系建设,推动全市经济总量大幅提升,产业结构布局更加合理,资源能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好转,成功创建“湖北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着力建设“富裕安陆”“幸福安陆”“文明安陆”“诗画安陆”“和谐安陆”。
(四)加大资金投入
近几年,我市逐年加大农业、林业、国土自然资源规划、节能环保、交通等用于生态建设方面的投入力度,确保污染防治基础设施建设稳步推进。多渠道筹集资金,建立多方参与的环保投入机制,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模式,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到环境保护领域。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事务、生态建设支出稳定投入机制,提高环境保护科目支出额度,环境保护占公共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增大。
(五)建立考核机制
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三线一单”等制度保障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级总体部署有效开展。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创建工作的指导协调,将各责任单位创建工作成效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印发《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考核细则》,对辖区各乡镇、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单位实施考核。市政府督查室定期或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创建工作进行检查督办,督促各任务部门及时解决创建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期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实行环保目标责任考核“一票否决”制,并依照文件要求和有关规定严格追究相关单位、责任人的责任。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2024年,我市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严守“三线一单”,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长江大保护十大标志性战役,积极推进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始终坚持将环境保护作为惠民生、促和谐的重要任务,继续巩固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取得的成效,加快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创建进程,抓整治、促建设,巩固和深化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全面提升市域生态文明建设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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