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
品目
采购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行政区域 高陵区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5日 19:49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2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3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预算金额 ¥1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刘志强
项目联系电话 132*****115
采购单位 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采购单位地址 高陵区仁马路与渭阳九路交叉口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029-********
代理机构名称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32*****115
项目概况

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08月27日 14时3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RDL-SG[2024]-207-031

项目名称: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39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日内竣工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高陵区司法局综合大楼修缮改造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自然人应提供身份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2)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担保函;(资信证明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3)提供磋商截止日前前6个月内,已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4)提供磋商截止日前6个月内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5)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7)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8)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9)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提供本单位社保缴纳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书),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0)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http://js.shaanxi.gov.cn/)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 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关联关系声明书),供货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13)本次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需在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中按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文件并进行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08月27日 14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发办〔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9)《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关于印发<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2)《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扩大政府采购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3)《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财库〔2021〕35号);

(14)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5)《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16)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市高陵区中医医院

地址:高陵区仁马路与渭阳九路交叉口

联系方式:02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西安曲江新区雁翔路58号哈佛公馆裙楼三层

联系方式:132*****1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刘志强

电话:132*****115

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5日


,西安市,高陵区,西安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大楼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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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恒瑞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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