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塔城地区沙湾县西戈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2016年度塔城地区沙湾县西戈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招标公告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现代农业园区试点项目2016年度塔城地区沙湾县西戈壁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本项目已由塔城地区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以塔地农开办(2016)5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中央财政投资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项目法人为沙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建设地点:沙湾县西戈壁镇。

1.2项目概况:新建滴灌面积9450亩(独山村2#管网10-12滴灌系统、西河沿村3#管网13-18滴灌系统),修建砂石路8.951km。

1.3标段划分:本项目拟划分为4个标段实施。

1.4招标内容:

一标段:新建滴灌面积2277亩(独山村2#管网10-11滴灌系统);

二标段:新建滴灌面积955亩(西河沿村3#管网12滴灌系统),修建砂石路8.951km;

三标段:新建滴灌面积3213亩(西河沿村3#管网13-15滴灌系统);

四标段:新建滴灌面积3005亩(西河沿村3#管网16-18滴灌系统);

(具体工程量详见招标文件)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第一、三、四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或新疆农业节水灌溉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第二标段: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须经自治区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基本信息登记(农业节水灌溉资质企业除外),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农业节水灌溉资质企业除外),水利水电资质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同时取得当地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农业节水灌溉资质企业除外),农业节水灌溉资质企业项目经理为水利专业初级(含)以上职称。

2.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农业节水灌溉资质除外)、项目经理的注册建造师证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农业节水灌溉资质除外)、职称证书。

以上所有证件均须提供原件进行确认,并留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3.2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2016年8月25日至2016年8月29日(上午11:00-13:00 下午16:00-19:00,节假日不休息),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售后不退,谢绝邮购。

4、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时间和地点: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乌鲁木齐市西虹东路548号铁通大厦六楼)。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沙湾县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

联系人:徐耀辉联系方式:136*****885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咨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娟蒲小丽联系方式:****-******* 159*****732

2016年8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田建设 高标准 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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