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工程项目中国石化集团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事业部罐区隐患治理项目已由 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以巴陵股份办[2016]1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化集团巴陵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化集团巴陵分公司,招标代理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安装工程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巴陵分公司己内酰胺事业部罐区隐患治理项目——安装工程
2.2建设地点:湖南省岳阳市岳阳楼区巴陵石化己内酰胺事业部内
2.3建设内容:
(1) 停用T202A/B、T201A/C罐,改原苯罐T201B为环己酮储罐。正常情况下城区采用水运苯,特殊情况下水运苯紧张时采用火车卸苯补充,改造3200米管线将火车苯送到七里山罐区的L703、L704苯罐后再送己内酰胺事业部中间罐区苯罐。
(2) 停用不符合安全距离要求的铁路卸车货位,改造4个符合安全要求的卸苯货位。
(3) 在原料二罐区输送泵房15米外新建7米×7米的抗爆控制室,在原料一罐区新建9米×13米的抗爆控制室。
(4) 加强管理,解决原料二罐区发烟硫酸汽车卸车站台卸车时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在中间罐区将苯己储罐东侧的空地修整为液己待装车辆的停车区域。
(5) 原料一罐区液氨储罐消防喷淋系统新增3台远程控制阀。
(6) 新增11台紧急切断阀,13台远传液位计;新增2套温湿度、风速环境参数监控设施;新增63台带现场声光报警功能的可燃、有毒气体检测器,配套GDS系统
(7) 新增37套智能型人体静电消除器;改造存在问题的防雷防静电实施。
(8) 新设一套柜式火灾报警控制器,在原料一、二罐区和中间罐区设置防爆喇叭,实现消防应急广播功能;停用现有的料一、二罐区控制室内模拟电视监控系统,新增一套高清电视监控系统,现有的视频监控探头均更换为高清探头,在罐区四周重要火灾危险部位增加高清探头。新增一套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 新增一套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SIS)。
2.4 计划工期:2016年10月20日开工;2017年6月30日完成。具体以招标人网络计划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所涉及的安装工程,本标段估算合同金额约600万。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具备的基本条件:
3.1.1资质要求:具备化工石油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1.2财务和经营状况要求:没有处于破产、资产冻结、财产被接管、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等状态,且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来有效地履行合同。
3.1.3业绩要求:2013年以来具有类似规模的石油化工装置及管道储运设施建设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施工能力,经核实提供虚假业绩的取消其资格。
3.1.4履约、质量及安全要求:2013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1.5主要人员资格要求:(必须为本公司人员,提供当地社保局出具的社保证明)
(1)项目经理:同时持有一级建造师资质证书和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或中国石化集团核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2)技术负责人:具有高级工程师资格,十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HSE专业负责人:持有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或中国石化集团核发的承包商安全培训合格证书);具有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4)质量专业负责人:具有工程师资格,五年以上同类工程工作经历,且完成情况良好;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资格审查方式:本标段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4.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形式,投标人需在中国石化建设工程电子交易系统(https://ebidding.sinopec.com/)上入库,入库后报名,报名成功后前往招标文件购买地点购买招标文件。若投标人未事先在网上进行报名或未报名成功的,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受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
4.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8月29日—9月2日,每天8:30-11:30、13:00-16:00(双休日除外)。
4.3购买招标文件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4.4购买招标审文件时需提交的证件(复印件须加盖申请人单位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副本复印件;
(3)开户银行许可证复印件及开户银行的联行号;
(4)申请人单位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如合同协议书、中标通知书、获奖证书、工程接收证书或建设单位证明等能充分证明其在项目中任职情况的材料)
另请购买人携带外接存储产品,以拷贝有关文件电子版。
4.5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及相关资料:每套押金人民币 / 元,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交。资料完整退还时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退还押金(不含利息)。
5.现场勘察
5.1时间:招标人不集中组织,潜在投标人可视需要决定是否现场勘察,招标人给予配合。
5.2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张青山;****-*******,153*****333。
6.投标保证金
6.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
6.2投标保证担保金额:人民币10万元。
6.3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或银行保函,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6.4招标代理机构开户银行及帐号
开户名: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安华支行
联行号:********4020
联系人及电话:刘宇青;(010)********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递交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8:00-9:00。
7.2 截止时间:2016年9月21日上午9:00。
7.3 递交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8.开标会议
8.1时间:2016年9月21日北京时间上午09:00。
8.2地点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2会议室
9.公告发布媒介及其它
9.2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9.3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10.招标人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资产经营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湖南省岳阳市云溪区巴陵石化分公司;
邮编:414014;
联系人:张青山;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zhangqs.blsh@sinopec.com;
11.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二部
地址:上海市金山区石化金一东路1号(金山宾馆)南楼513室
邮编:200540
联系人:陈通报
电话:***-********
电子邮箱:chentongbao.shsh@sinopec.com
谨致
商祺!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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