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征地组卷技术服务及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询比采购公告
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征
地组卷技术服务及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目
询比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征地组卷技术
服务及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咨询服务项且(以下简称“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
采购人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采购代
理为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项目已具备采购条
件,现对该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进行询比采购。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概况: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位于营口市
鲅鱼圈区沈海高速公路上,现状互通处沈海高速设计速度120km小,双向八车道,
路基宽度42米。既有熊岳互通立交为半首蓿叶型,北距鲅鱼圈互通9.3公里,南
距仙人岛枢纽互通5.7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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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改善熊岳互通服务水平和区域路网结构,解决节假日期间的拥堵问愿,需
对原来的熊岳互通立交及服务区进行改建,并配套建设商业综合体。本项目改建
互通立交1座,服务区2处,估算投资6.9亿元。配套建设商业综合体。
2.2采购范围:沈海高速公路熊岳服务区及互通立交改扩建工程用地预审和
征地组卷技术服务及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包括:耕地保护踏勘报告编制、节地评
价报告编制、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及土地复垦方案编制、勘测定界技术
服务)工作。因法律、法规、规划、上级主管部门政策要求等,如某项技术咨
询工作无需进行则从合同总额内核诚相应的技术咨询费用。
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取得项目用地批复止。其中,提供用地
红线后5个月内完成用地预审和征地组卷技术服务及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并完成上
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2.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1,供应商为独立的企业或事业法人,持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质
(或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颁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要求
2.供应商同时具有乙级土地规划业务资质、乙级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资质、测绘乙
级或者乙级以上资质证书。
供应商近5年(合同签订时间为2019年4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内
企业至少具有用地预审技术服务业绩、征地组卷技术服务业绩、耕地保护踏物报告编制业绩、
业绩节地评价报告编制业绩、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技术方案及士地复垦方案编制业绩、勒测
定界技术服务业绩各一项。
主要
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土地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证书
人员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
3.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单
a管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询比,否则,
相关响应文件无效。
3.4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询比: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采购项目所在地的投标(采购)资
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②)被贵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③)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gsxt.gov,cn)中被列入
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⑤)在“信用中因”网站(http:/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1年4月1
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向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
11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至辽宁仁合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丽岛路46-1号)持下述材料购文件
(彩色扫描件均需加盖公章)。
①营业执照副本全本(证书封面、封底、空白页除外)彩色扫描件
②供应商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彩色扫描件:
③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书中须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复印件,如法定代表人亲自购买无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的二代身份
证原件及彩色复印件。
4.2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3供应商自购买采购文件之日起,应确保其向采购人提供的联系方式(电
话、传真、邮箱)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能及时传达并及时反馈信息,否则
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采购人将不组织项目现场踏勘,不召开采购预备会,供应商在查阅采购
文件后如有问题,可于规定的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由采购人统一解答。
0010995
5.2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4月15日09
时30分,供应商应于当日09时至09时30分将响应文件递交至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砂山街42号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0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
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5.4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递交,递交人应携带身
份证原件(授权代理人还应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cebpubservice..com)
及《辽宁省交通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贵任公司》(http:/2c.Injttz.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辽宁省交通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砂山街42号
联系人:田先生
电话:024-83211929
地址:沈阳市和区丽岛6-号
联系人:高阳
电话:024-83733449转833
邮
箱:2454771332@0qc0m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