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东胜-南川管道巡护运维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41016)
项目所在地区:重庆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东胜-南川管道巡护运维技术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5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
司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配合招标人开展东胜-南川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附件)的完整性管理,负责管道
巡护管理工作,包含:东胜-南川管道线路日常巡护、地方工农关系协调、属地巡线工管理、
第三方施工监护、阀门日常维保、桩牌维护、管道宣传、资料整理填报、与上游华东油气分
公司东胜脱水站及下游国家管网南川输气站计量交接确认、对位于上下游场站内的设备设施
日常巡检等工作。现场设置巡护班组,项目人员及车辆配置:项目经理(或站队长)1 人,
巡护人员 2 名,专职驾驶员 1 名(现场常驻巡护人员应保证至少 2 人),生产车辆 1 辆。由
投标方负责项目人员的住宿、餐饮、车辆租赁等相关事宜,项目费用为包干总价,招标人不
再支付其它费用,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东胜-南川管道巡护运维技术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东胜-南川管道巡护运维技术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以下基本资格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019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天然气长输管道巡护项目业绩(需提供合
同扫描件,缺一不可。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等评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
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
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
人名单;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能有效地履行合同(需提供 2023 年经审计的财
务年报,若为新成立单位,需提供银行等第三方出具的其他证明材料。)。
3.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或站队长)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持有所属投标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缴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
内任意时间);
(2)2019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天然气长输管道巡护项目项目经理(或站
队长)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缺一不可。合同应包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承包范围等评
审要素的内容。若评审要素内容在合同中不能明确显示,投标人须提供由发包人或其下相关
主管部门出具的补充证明材料,且加盖发包人公章或其下相关主管部门印章,否则无效)。
3.3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5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19 日 17 时 30 分
获取方式:4.1 招标文件售价:每套人民币 500 元,通过微信公众号缴纳,售后不退。
委托代理人需关注微信公众号【胜利监理招标代理中心】,在下方菜单【会员服务】中点击【公
司登记】,正确填写公司信息并提交。点击“招标服务—微信报名”,输入项目编号,项目编
号见招标公告标题。上传相关资料,提交文件购买申请,查验通过后完成缴费。缴费成功后
自动生成文件费电子发票。4.2 获取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
份有限公司主楼停车场东侧,可通过现场或快递方式获取纸质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
通过邮箱发送。4.3 联系人及电话:马昕 15205468590。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查验以下材
料(通过微信公众号上传相关资料电子版),本阶段查验不能替代资格后审时的专家评审。
达到以下要求后,向其发售招标文件:(1)购买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授权内容需包含文件购买),购买人有效的社保缴费证明(缴
费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 90 天(含)内任意时间);(2)营业执照;(3)投标人
业绩证明材料;(4)“信用中国”网站证明材料;(5)项目经理(或站队长)社保及业绩
证明材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邮寄或现场方式递交(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投标文件送达签收时间为准)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主楼二楼开标室
七、其他
7.1 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 壹万 元整。投标保
证金可以采用银行保函、电汇等形式。银行保函须由投标人开立基本账户的银行开具,以银
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
指定帐户,不接受投标人分公司、其他单位名义代缴或个人名义的汇款。银行电汇汇款信息
应注明:SL20241016。投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直属企业、企属企业,其投标保证金
的递交按照中国石化的集团工单财资【2017】223 号文的规定执行。
7.2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3 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它投标人保密。
7.4 招标金额:75 万元(含税)。
7.5 招标范围:配合招标人开展东胜-南川管道及其附属设施(附件)的完整性管理,负责
管道巡护管理工作,包含:东胜-南川管道线路日常巡护、地方工农关系协调、属地巡线工
管理、第三方施工监护、阀门日常维保、桩牌维护、管道宣传、资料整理填报、与上游华东
油气分公司东胜脱水站及下游国家管网南川输气站计量交接确认、对位于上下游场站内的设
备设施日常巡检等工作。现场设置巡护班组,项目人员及车辆配置:项目经理(或站队长)1
人,巡护人员 2 名,专职驾驶员 1 名(现场常驻巡护人员应保证至少 2 人),生产车辆 1 辆。
由投标方负责项目人员的住宿、餐饮、车辆租赁等相关事宜,项目费用为包干总价,招标人
不再支付其它费用,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报价。
7.6 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7.7 项目地点:重庆市南川区。
7.8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技术规范以及招标人的要求。
7.9HSE 要求:达到无 HSE 事故,并执行招标人的相关要求。
7.10 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购买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
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5 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
国石化建设工程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诫勉谈话、警告、或通报批评
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7.11 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
综合管理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天然气分公司重庆天然气销售中心
地 址:重庆市江北区庆云路 IFS 国金中心 T1 栋
联 系 人:董渝珂
电 话:18883325622
电子邮件:1026167098@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 山东省东营市淄博路 31 号山东胜利建设监理股份有限公司二楼 1203 室
联 系 人: 马昕
电 话: 15205468590
电子邮件: sljlzbdl@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