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招标公告-招标/资审公告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4〕76号)文件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石审管批字〔2024〕100号)文件批准,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建设资金为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补助和市财政统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大汝公路与平汝铁路平交道口安全能力提升工程施工。
2.2工程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境内。
2.3工程概况:本项目路线起点接现状G110线,与G110线平面交叉,终点顺接一号路,与大汝公路、一号路呈十字平面交叉,路线全长537.283米。本项目采用二级公路标准,设计时速为30千米/小时,路面宽度10.5米,路基宽度为12米。汽车荷载等级为公路-Ⅱ级。本项目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项目设置1-14.0米框架桥1座,同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主要建设内容:路基、路面、防护、桥梁(框架桥1座)及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
2.4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设计的内容、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实际工程量、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中要求的计价不计量的工程量以及为完成以上工程所消耗的劳务、材料、机械、设备等所有附属工程量。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228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9月15日;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04月30日
2.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为纸质标。
2.7评标办法: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
2.8资格审查办法: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的资格要求详见下表:
项目 | 资格审查条件最低要求 |
资格 条件 | 1.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具备以下资质,且所有资质证书需在有效期内: (1)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资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
财务 能力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需满足以下要求: 投标人提供近3年(2021年至2023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提供的每一年度财务报表中年末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均不小于1。 注:1.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彩色影印件。 2.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可以对本项目投标,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且投标人所提供的财务报表均需满足以上要求。 3.投标人如为集团公司,财务会计报表指合并财务会计报表。 |
企业 业绩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联合)满足以下业绩一或业绩二的要求: 业绩一: 至少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铁路(含框架桥涵)工程或 下穿铁路营业线的桥涵工程施工业绩,并完成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业绩二: 至少完成过1个合同内容既包含新建或改扩建铁路(含框架桥涵)工程或下穿铁路营业线的桥涵工程,又包含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业绩。 |
企业 信誉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则指牵头人及成员)均需满足以下要求: (1)未被交通运输部或宁夏回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取消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宁夏回族自治区公路建设与养护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2)未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或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 (3)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 (5)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 (6)投标人未被纳入按照《铁路工程建设失信行为认定记录公布管理办法》公布的失信行为“黑名单”; (7)投标文件中所列主要人员未处于国家铁路局重大不良行为公布期; (8)不存在最近一期“国铁集团施工企业信用评价为C级且在整改期内”的情形; (9)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自2021年8月1日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附承诺函原件); (10)无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不合格情形。 |
主要 人员 |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须按照对应资质提供)需满足以下要求: (1)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并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铁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持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书且在有效期内。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铁路(含框架桥涵)工程施工 或 下穿铁路营业线的桥涵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职务。 (2)项目总工: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至少担任过1个新建或改扩建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技术负责人)职务。 (3)项目副总工:本单位在职员工、并依法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且社保缴费单位与注册单位必须一致。具有铁道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 |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①联合体总数量不得超过2家;
②联合体牵头人至少具备资格条件中第2条第(1)款的资质;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标段招标中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和与此相关的联合体投标将均被拒绝;
④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在“信用中国”“信用交通”“信用宁夏”任一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用 CA 锁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成功后,按系统提示在线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接上面步骤,系统会自动显示保证金账号及相关信息,请按系统提示及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系统实行CA锁认证安全登录管理,办理CA锁业务及平台操作事宜,请咨询西部安全认证中心有限责任公司,联系电话:**********。办理地点: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23层2305室,相关费用请自理。平台操作及相关业务事宜,请致电:**********、0951-*******。
4.2 请有意参加投标者,于公告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08月21日(节假日及法定公休日交易系统可正常运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通过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过时不候。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预备会。
现场踏勘时间:招标人不组织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招标人不提供参考资料。
投标预备会议时间:不召开。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9月05日上午09时00分,投标人应与当日09时0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五楼(地址为银川市北京中路49号瑞银财富中心B座)。
5.3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注:后期发布相关信息(如补遗书、变更通知等)均由投标人自行查询,请随时关注网上(重点以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澄清/变更公告”栏为主)或报名内部系统发布的信息。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招标公告或变更(澄清、补充等)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石嘴山市交通工程建设管理中心 地 址:石嘴山市科技信息大厦17楼 邮政编码:753000 联 系 人:征女士 电 话:0952-******* |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众帮天成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黄河路629-2营业房 邮政编码:****** 联 系 人:董丹 电 话:0951-******* |
2024-08-15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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