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效益评估项目

“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效益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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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生
业务委托合同
项目名称:“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
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效益评估项且
委托人(甲方):吉林省生态环境厅
受托人(乙方):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签订地点:吉林一省长春市
签订日期:2024_年8一月15日
有效期限: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为确保甲方生态环境厅的技
术工作能按期保质保量完成,合同双方就“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
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环境监测及效益评估项目的技术咨询
事宜,经协商一致,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前提下,达成如下条款。
一、服务内容:
按照合同约定和甲方要求,乙方采用遥感监测、自动监测、实地调
查、资料收集、公众访谈等方式,从工程实施区域、修复单元、子项目笔
不同尺度,对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实
施过程中的生态环境开展实时监测和成效评估。监测与评估的主要内容包
括土地利用变化、生态环境监测、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评估等,主要指标
包括重要生态系统面积、生态连通度、植被覆盖度、环境质量、生物多样
性、主导生态功能、公众满意度等。完成工程实施前后土地利用变化、生
态环境质量、生态系统结构与功能评估,形成《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
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报告》。具体内空
包括:(一)开展工程实施区生态环境实时监测和成效评估:制定监测与
评估方案,监测和评估范围包括工程实施区域内3大修复片区、8个生态
修复子单元、40个重点子项目。确定评估指标,包括重要生态系统面积
生杰连通度、植被覆盖度、环境质量、生物多样性、主导生态功能、公众
满意度。评估计算分级,对各项指标进行定量或定性评估,获取各项指标
评估指标值,计算评估结果,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形成评估结论。(二)
解决以下重点问题:一是根据对各项指标的定量与定性评估,确定评估结
果,形成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的评估结论。二是根据评估结果与评估中
发现的间题,提出生态保护修复实施和管理的意见与建议。三是编制《鸭
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成
做评估报告》。
服务要求:项目成果质量和时间满足甲方要求和国家主管部门制定的
相关技术规范,调查数据真实,结论可信可靠,并对所提交的全部报告的
质量负责。
仁、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一)履行期限:2024年8月15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地点: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
工程项目实施区
(三)方式:乙方应以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行业准则为
依据,以上述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要求为合同履行实质内容,全面履行
合同约定。从生态系统格局优化、生态质量改善、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
服务功能增强等方面,评估区域生态环境成效,2024年12月31日前提
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2025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
2026年12月31日前提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项目竣工验收2年后完成《鹃
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成
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相关数据集。提交的具体成果包括:
(1)项目实施区自然本底和人为本底数据集1份:
(2)项且实施区高精度重要生态系统面积数据一套,生成相关图集
(3)项目实施区景观破碎度、生态连通度一完整性相关数据集1套,
并生成相关图集1份:
(4)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质量时空演交趋势数据集1套,并生成相
关图集1份:
(5)项目实施区生物多样性变化调查报告1份:
(6)2024、2025、2026年年度进展报告1份(具体内容包括:项
目实施进展情况、生态保护修复指标变化情况、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安
排及有关建议)
三、委托人的协作事项:
在合同生效后,委托人应向受托人提供下列资料/工作条件:为受托
方提供工程项目实施区矢量边界等相关数据:协助受托方开展与工程项目
实施区所在地相关政府部门和各工程实施单位的项目对接、调研、考察、
监测等活动:协助受托方获取有关工程项目实施区所在地,国控断面水质数
据、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数据等相关数据。
其他:
四、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守甲方提供的背景资料及有关技术、数据等
资料的秘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在任何时间、任何情况下均不得以任何
形式将上述资料提供给第三方或为自身利益使用,不论本合同是否变更
解除、终止,本条款长期有效。但下列信息不属于保密信息:
(1)通过合法程序被公众所公知的信息:
(2)经甲方书面同意可以公开的信息:
(3)乙方通过其他方式从第三方获得的信息(就乙方所知,该第三
方向乙方披露有关信息并不违反该第三方所负有的法律或合同义务)。
五、验收、评价方法:
本项目成果,包括但不限于:
从生态系统格局优化、生态质量改善、生物多样性提高、生态服务
功能增强等方面,评估区域生态环境成效,2024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
2025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2026年提交年度进展报告1份,项目整
体竣工验收完成2年后,完成《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

保护和修复工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报告》的编制,并提交相关数据集。
提交的具体成果包括:
(1)项目实施区自然本底和人为本底数据集1份:
'a4
(2)项目实施区高精度重要生态系统面积数据一套,生成相关图集1
份:
(3)项目实施区景观破碎度、生态连通度一完整性相关数据集1套,
并生成相关图集1份:
(4)项目实施区生态环境质量时空演变趋势数据集1套,并生成相
关图集1份:
(⑤)项目实施区植被覆盖度、植物叶面积指数、森林郁闭度、植被
初级生产力等数据集1套,生成相关图集1份:
(6)项目实施区生物多样性变化本地调查等数据集1套,生成相关
图集1份:
(7)项目实施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固碳、生物多样性维持
等生态系统服务功能数据集1套,并生成相关图集1份:
(8)项目实施期间生态系统生产总值数据集1套,并生成相关图集1
份。
(9)提交《鸭绿江重要源流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
程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报告》1份。
项目成果达到了本合同第一项所列要求,于2026年12月31且
前交付甲方,采用甲方认可方式验收。
评价方法:以甲方认可的方式和标准进行评价。
六、经费及其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合同经费:人民币299万元整(大写:贰佰玖拾玖万
元)。
顾问方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试验测定的经费为
元,由方负担。(此项经费如包含在咨询经费中则不单列)
(二)支付方式(采用以下第②种方式):
①一次总付:
,时间
②分期支付:分三次拨付乙方,时间2024年度和2025年度分别
拨付壹佰万元整,2026年度拨付玖拾玖万元整支付标准为:2024年签
订合同后支付,2025年、2026年支付标准为提交甲方满意的前一年度工
作报告、完成年度工作任务。
③其他方式:
(三)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详见签暑页,乙方保证账户信息真实有
效,如因自身原因或银行系统故障导致乙方未收到相关费用的,甲方不负
任何责任。指定账户信息如有变动,乙方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
视为没有变更。
(四)甲方支付合同款项时,乙方需提前10日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
发票的种类必须是①(①增值税普通发票;②增值税专用发票)
甲方在支付合同款项的同时,乙方应该同时开据等额发票,否则甲方有权
拒绝支付相应款项。由此所产生不利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贵任。
七、违约金或者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一)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乙方应承担违约贵
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违约方按合同经费总额的30%支付违
约金
(二)违反本合同第二、三、四条约定,乙方应承
担违约责任,承担方式和违约金额如下:甲方有权视情况要求乙方限
期整改或支付合同总额30%违约金,或者选择单方解除合同的同时要求乙
方承担10%一30%的违约金
(三)
八、争议的解决方法: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当协商解央。当事人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有权向长春市南关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由此产生的诉讼成
本包括但不限于差旅费、保全费、诉讼保全保险费、鉴定费、公证费和律
师代理费等均由违约方承担。
九、通知与送达:
双方承诺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通讯电话等为真实有效,如需对
此进行变更的,应当提前合理时间以书面形式通知,反之则视为没有变更
履约过程中,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相关函件、法律文书时,送达地点以
在本合同中确认的通讯地址为准,自发出之日起3日后视为送达;如通过
手机短信、微信、彩信等方式发送相关函件和法律文书的,发出之日视为
送达。
对于任何通知,一方亦有权将通知留置在另一方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
讯地址,该通知在留置之日即视为送达。
一方在本合同中登记的通讯地址、通讯电话等同时作为双方间未来发
生诉讼时人民法院有关法律文书的送达地址。
若合同中登记地址产生变更或不能有效送达的,以各方实时工商登记
地址为准。
十、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乙方各执叁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无正文)
46
生态
单位名称:吉林
态环境公建
同专用章)

址:长春市经迹技术开发区浦东路813号
话:0433-89963092
开户银行:
账号: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王希媛

日期:22y年号月心日
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址:吉林
镜鱼北大街88号
话:0431-86826
开户名称:中国科学院东北地理与农业生态研究所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新区支行

号:4200223109000046620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Z24年8月15日

标签: 山水林田湖草 生态环境监测 评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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