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匀市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都匀市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为做好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报名工作,规范幼儿园招生秩序,根据《幼儿园管理条例》《幼儿园工作规程》《贵州省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贵州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工作方案(修订)〉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强化政府主体责任,健全保障机制,维护适龄幼儿的合法权益,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二、招生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的原则,因地制宜组织适龄幼儿就近入园,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三、招生范围

(一)年龄条件: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8月31日出生,年满3周岁。

(二)身体条件:适龄幼儿需持有医院出具的预防接种证,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可正常参加集体教育教学活动的适龄幼儿。

四、优待政策

依照国家、省、州、市的有关政策规定,符合以下条件的幼儿由教育部门优先安排入园。

(一)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军人(警察)子女,乡村振兴一线因公死亡人员优抚对象子女。

(二)适龄幼儿的父母为现役军人、剑江英才、招商引资、招引人才对象。

(三)易地扶贫搬迁户子女。

1.凡是符合优待政策(一)(二)条件的对象,需于2024年8月26日至8月27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将佐证资料(1.幼儿出生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2.父母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父母符合优待政策的相关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式一份提交至都匀市文明路88号都匀市教育局(2楼学前教育服务中心)审核,逾期不予受理。

2.凡是符合优待政策(三)条件的对象,需提交都匀市易地扶贫搬迁对象子女入学(转学)申请表,一式三份。

五、招生计划

园所名称

招生计划数

(人)

园所地址

咨询电话

都匀市第一幼儿园

75

都匀市阳宝山路10号

183*****026

都匀市第二幼儿园

100

都匀市培育巷1号

*******

都匀市第三幼儿园

100

都匀市绿茵湖办事处邦水村

*******

都匀市第四幼儿园

125

都匀市纸房路28号

*******

都匀市第五幼儿园

100

都匀市班庄安置点

*******

都匀市第六幼儿园

100

都匀市小七孔路4号附1号

191*****795

都匀市凤凰幼儿园

50

173安置房中心位置处

*******

都匀市青云湖幼儿园

100

都匀市东山大道与南州国际小区道路交叉处

189*****053

六、招生流程

(一)信息发布

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2日在都匀市人民政府网站、“都匀教育”微信公众号及都匀市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公示栏发布《都匀市2024年秋季城区公办幼儿园招生实施方案》。

(二)登记方式

有意愿就读都匀市城区公办幼儿园的适龄幼儿家长请于2024年8月19日10:00至2024年8月22日10:00通过微信扫描二维码,并按照网络报名平台填报步骤要求填写幼儿基本信息进行申报。(一个适龄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幼儿园进行申报登记)。

(三)资格初审

2024年8月22日下午,都匀市教育局组织城区各公办幼儿园对通过网络平台提交的幼儿信息及印证资料进行初审,审核合格的进入摇号阶段。

(四)名单公示

1.城区各公办幼儿园于2024年8月23日至2024 年8月25日公示初审合格幼儿名单。

2.城区各公办幼儿园于2024年8月29日下午公示摇号产生的录取幼儿名单。

(五)录取方式

1.当幼儿园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招生计划数时,直接将初审合格幼儿确定为录取对象。

2.当幼儿园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时,以现场摇号的方式确定录取对象。

3.各城区公办幼儿园公布摇号产生的入园名单,通过审核合格后注册入园。

(六)摇号程序

都匀市教育局组织相关单位于2024年8月28日上午通过摇号方式抽取参加现场摇号家长代表。2024年8月29日上午开展现场摇号工作,并按照以下步骤依次摇出各幼儿园录取名单。第一步,现场公布符合摇号条件幼儿名单及参加现场摇号家长代表名单;第二步,随机抽取现场家长代表负责摇号操作;第三步,经公证处保存摇号数据后,由主持人现场公布摇号录取幼儿名单。摇号现场由家长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党代表、公证处工作人员、民生监督员及纪检部门工作人员全程监督。

(七)学位补录

摇号招生结束后,如有幼儿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自行补录。

七、注册入园

(一)城区各公办幼儿园按照优待政策招录的幼儿及摇号录取的幼儿,监护人要于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8月31日携带相关证明资料及报名登记时所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相应幼儿园进行现场资格复核,复核合格后办理注册入园手续,在资格复核中发现申报信息资料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录取资格。(现场复核需提供:1.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3.幼儿预防接种证原件及复印件;4.幼儿保健手册原件。)

(二)未按要求在网上申报登记、超过报名期限、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料审核及注册入园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

都匀市教育局

2024年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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