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广企服2024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长广企服2024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二、报价有效期:90天
三、采购执行单位: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
四、采购标的名称:长广企服2024年-2026年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具体规格、技术指标及售后服务要求等详见下表。
序号 | 物料名称 | 采购数量 | 计量单位 | 税率 | 交付时间 | 交货地点 | 采购需求单位 | 行项目备注 |
---|---|---|---|---|---|---|---|---|
1 | 车辆租赁服务 | 1 | 项 | 3% | 2024-09-05 |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毛场里2号 | 浙江长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广企业服务分公司 |
五、拟采购物资、施工或服务的说明:
现执行的《公务用车租赁协议》系2022年8月采用询(比)价方式进行采购,最终确定中标单位为长兴金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服务期为2年。协议执行过程长兴金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履约良好。原协议长兴金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所提供的租赁车辆(别克商务车浙EL105R)在配置和性能方面符合分公司工作需求。本次为第一次续签,拟续签2年。
六、采用单一来源的原因及说明:
符合分公司《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采购管理办法》(ZD/QF ******-2024)“第三十七条 生产、综合类项目施工与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审批可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九)通过招标、竞争性谈判、询(比)价等采购方式签订合同,合同续签理由充分,市场价格波动不大的,可以根据原采购合同的约定续签合同,但续签的采购数量和合同总金额,原则上不超过原合同的数量和金额(如超过应随续签申请报告提供价格合理性分析材料),续签的单次合同期限不得长于原采购的合同期限,且续签次数最多不超过 2 次,合计时间(含初次采购)最长不超过 5 年。”此条规定。
七、拟定供应商名称:长兴金旅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 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泗安镇五里渡村
八、公示有效期: 2024-08-16 至2024-08-19
九、如对以上公示有异议,请与下表所列联系人进行联系。
采购执行人:朱工 | 电话: 137*****632 |
联系地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小浦镇毛场里2号 | 电子邮箱: |
标签: 公务用车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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