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SZB-2024-*****),比选人为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为了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增强行业影响力,拟通过公开比选的方式,选择具有丰富经验及良好口碑的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商,协助公司完成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申请、著作权申请等相关知识产权工作,以获得较强抗风险的商标布局能力,同时增强客户信心和市场竞争力。

1.2采购内容及分包(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知识产权代理服务,具体采购内容如下:

(1)专利申请、商标注册、版权登记等基础业务;

(2)专利驳回、商标驳回、异议、无效等复杂类案件;

(3)知识产权法律顾问及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总价参选限价为8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基本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参选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书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

2.1.2业绩要求:参选人自2021年7月1日至比选公告发布之日止(不含比选公发布当日),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的咨询服务业绩并提供业绩证明文件。

咨询服务:商标注册、专利申请。

注1:若参选人提供的单个合同或订单中涉及多个服务内容,则认定所涉及服务内容均已具备相关业绩。

注2:必须提供合同或订单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包括合同名称、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客户已获得的对应认证的证明等。如提供框架合同的,必须提供框架合同相应的订单,如提供订单的,必须提供订单相应的框架合同,业绩时间以合同或框架订单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按框架合同数量计算;

注3:在必要时,参选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选委员会或比选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参选人所提供的原件与扫描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3控股及管理关系: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参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参选。

2.1.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7月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7月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必须符合的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8月16日16时00分至2024年8月19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7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09时30分。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 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样品的递交

6.1样品递交的时间、地点: / 。

7.参选人注册

7.1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服务热线:010-******** /010-********

服务邮箱:zb_support@chinatelecom.cn(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

     ctsc@chinatelecom.cn(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在(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9.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9.1联系方式

比选人:中电信翼康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19号10层1001

邮编:******

联系人: 陈希

电话:181*****399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比选代理机构: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南礼士路66号建威大厦1512室

邮编:******

联系人:王亚娜、杨延飞、朱梓涵、王欣雅、梁青梅

电话:185*****573

传真:/

电子邮件:wangyana.jszbtx@chinaccs.cn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9.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 -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 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

2024 年 8 月16 日


查看附件或报名来源: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DeclareDetails?id=752*****771*****&type=3&docTypeCode=CompareSelect
,江苏,北京市,东城区,西城区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知识产权代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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