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 | ||
品目 | 消防设备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 ||
行政区域 | 江宁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09:4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0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西门大院1栋4楼401-402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9日 14: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上元商场4楼 | ||
预算金额 | ¥35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cwl | ||
项目联系电话 | 133*****252 | ||
采购单位 | 南京市江宁区文化和旅游局(本级) | ||
采购单位地址 | 江宁区胜太路1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7*****349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京新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cwl |
项目概况 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 JSZC-******-XYNJ-C2024-0005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西门大院1栋4楼401-402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YNJ-C2024-0005
项目名称: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6元,超过则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南唐二陵消防设备采购,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10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的复印件,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免缴或迟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的原件,格式见采购文件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政策功能)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西门大院1栋4楼401-402室
方式:①现场获取:磋商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持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供应商企业为其缴纳的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前往(南京新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西门院内一栋四楼401-402室)获取纸质磋商文件(所有提交的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②邮寄方式:磋商申请人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且需提供劳动合同及近三月内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2024年5月至2024年7月)、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资料上需填写联系人电话、邮箱)邮寄至南京新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自行考虑邮寄时间,以采购代理机构签收时间为准)。磋商申请人应电话联系代理公司经办人予以确认且联系邮寄招标文件事宜。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西门大院1栋4楼401-402室
五、开启时间:2024-08-29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江宁区上元大街488号上元商场4楼
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随响应文件一并递交。
1.2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1.3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1.4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1.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2、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现场考察:采购人不组织,投标人可自行踏勘。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4、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电话:133*****252
标签: 消防设备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南京新易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