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市贾汪区园林建设管理中心贾汪区五园二场绿化养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徐州市贾汪区园林建设管理中心贾汪区五园二场绿化养护工程公开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贾汪区五园二场绿化养护工程 JSZC-******-HWZX-G2024-0485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6 10: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HWZX-G2024-0485
项目名称:贾汪区五园二场绿化养护工程
预算金额:376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76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公园的日常施肥、病虫害防治、补植、灌溉、涂白、防寒防冻、修剪、除草、草坪切边、秩序维护、保洁等养护工作;2、冬季播黑麦草,铺装、设施、设备、亮化、喷泉、游乐设施、健身器材、监控、背景音乐、栏杆等公园管理范围内的一切设施设备的养护、维护、维修、更新等工作,中标人须对木凳、木长廊、木栈道等木制品每年至少油漆一次;3、公园经营服务内容包含各公园的客群定位,并根据客群定位,明确计划导入的经营业态。中标人负责各公园的投资、建设(或改建)、装修改造、景观提升、商业资源导入、运营、经营期满的移交等工作,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扫描件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扫描件一份;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一份);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扫描件和社会保障资金扫描件的相关材料各一份(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提供相应文件扫描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投标文件中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所附证明材料扫描件可不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本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须填写完整,必须提供,视为无效)。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无
时间: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政府采购网(具体在本项目招标公告的附件)或苏采云系统
方式:“苏采云”系统
售价:0.00元
2024-09-06 10:00 (北京时间)
地点:苏采云系统(详见招标文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6日10:00)前。
2、2024年8月2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8月2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作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质疑接收人:孙逊
联系电话:0516-********
地址:江苏省徐州市泉山区金山东路北侧徐州软件园C-11号楼1011室
(三)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四)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无。
(七)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采购意向链接:
https://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851dcc88-a969-49ba-ae45-a076bf0158b0
1.采购人信息
标签: 绿化养护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江苏海外集团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