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4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2024 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的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项目名称:2024 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2024 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为进一步加大鳌江镇外宣力度,提升城市影响力和美誉度,现实施 2024年度鳌江镇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战略合作项目,助力鳌江打造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镇域样板。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经项目介绍、专家咨询,专家小组在分析研究基础上具体论证意见如下:
1、《浙江日报》是中共浙江省委机关报、浙江政经大报、浙江具有公信力和影响力的主流媒体,浙江日报读者群覆盖党政干部、学界、商界和各领域读者,用户精准,阅读率高,具有独特的品牌传播和营销推广价值。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负责浙江日报的经营工作,经营范围覆盖报纸、移动端、微信公众号、视频全案整合营销,以及广告设计制作、信息咨询服务、会展服务、社会活动组织策划等,具备较强的资讯整合、传播、服务能力。
2、《浙江日报》是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所属媒体,采购人与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进行全方位多领域全面战略合作有利于充分发挥双方的资源优势,全面拓展合作领域,推动双方的共同发展。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1项规定“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以及《温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单一来源采购管理的通知》温财采(2022)10号的“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鉴于本次的服务采购具有特殊性和平台针对性、提供宣传服务的主流新闻媒体的唯一性和特殊性,本次项目不适合公开招标,参照平阳县其他乡镇类似招标项目,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日报传媒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178号
三、公示期限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阳县鳌江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章女士
联系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鳌江镇塘古南路9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平阳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联 系 人:周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0577-********
传 真:
地 址: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373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648.2 KB
标签: 战略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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