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2项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需求公示第1包

等2项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需求公示第1包

********等2项综合整治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公告

(2024-JQSSSY-G1002)

我单位代建的********等2项综合整治工程,拟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取勘察设计单位,欢迎有投标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报名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工程(以下简称项目1);********工程(以下简称项目2)。

2.建设内容:项目1整修房屋2121平方米(其中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修缮2096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项目2整修房屋1340平方米(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文物修缮1010平方米),完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

3.建设地点:项目1建设地点山东省青岛市;项目2建设地点山东省烟台市。

4.投资估算:项目1工程建设直接费631万元(其中文物修缮170万元);项目2工程建设直接费1189万元(其中文物修缮843万元)。

5.设计范围:地质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编制技术规格书和设计预算。

6.设计工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60个日历天,不含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审查时间。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工程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文物局下发的相关规定及标准规范,设计成果通过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第三方专业机构的专业审查。

8.费用标准:依据上级下达的设计任务书,项目1勘察设计费上限标准38万元,项目2勘察设计费上限标准65万元。

9.报价方式:在勘察设计费上限标准范围内,投标人按总价让利方式自主报价。

二、投标人条件要求

1.投标人资格条件:独立法人企业、具备有效企业营业执照;无外商、港澳台投资背景;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情况;入围企业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

2.投标人资质要求:具有国家文物局颁发的、从业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甲级资质证书。

3.投标人业绩要求:近5年内(2019年7月1日以来,下同),具有完成或正在实施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单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建设直接费85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全国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勘察设计业绩1项及以上。

4.投标人财务要求:2021年、2022年、2023年3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均无重大经营风险预告,企业经营状况正常,不存在可能影响企业经营的重大诉讼及仲裁事项。

5.投标人信誉要求: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平台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上无在处罚期黑名单记录;在《军队采购网》“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军队采购失信名单”和“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均无在处罚期的记录;未被国家、地方政府及军队单位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实行承诺制);法定代表人、项目主要负责人无被处罚记录(实行承诺制)。

三、预组建项目管理机构及拟任职人员要求

1.项目管理机构:设项目总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项目主要负责人包括项目总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均应为企业在职员工。

2.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从业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近5年内具有完成或正在实施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单项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及以上或工程建设直接费850万元及以上或设计合同金额65万元及以上的全国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勘察设计主要负责人业绩1项及以上。

3.技术负责人:具有从业范围包括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的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证书,近5年内具有完成或正在实施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全国重点文物修缮工程勘察设计主要负责人业绩1项及以上。

4.专职技术人员:设计团队专职技术人员应满足设计任务需要,均应具有本专业从业证书或本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证书或岗位资格证书。

四、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3.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五、投标申报

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将下列材料的盖章扫描版(PDF版)传送至招标人电子邮箱进行报名。

(1)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1)

(2)企业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复印件;

(3)承诺书;(样张见附件2)

(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资格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3)

报名时限:自2024年8月16日8:00时起至2024年8月23日8:00时止。

报名成功后,招标人将招标文件以电子版形式压缩加密后发送至投标人指定邮箱。

六、联系方式

1.招标人联系人:郑先生 邮箱:gczbzxs@163.com

2.监督人联系人:陈先生 邮箱:**********@qq.com

3.招标人电话:183*****586

4.招标人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

七、公告附件

附件1.投标意向函

附件2.承诺书

附件3.军队工程建设项目资格审查表

2024年8月15日

ce77ba43附件1.pdf

,和平区,辽宁,沈阳市,山东,青岛市,烟台市,沈阳,青岛,烟台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整治 需求公示 工程勘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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