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35KV塔昌高压线定城段移除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定城镇人民政府关于公开遴选“35KV塔昌高压线定城段移除项目”施工单位的公告

为做好我镇“35KV塔昌高压线(定城段)移除项目”建设工作,采取以公开遴选的方式选择该项目施工单位,现将遴选施工单位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35KV塔昌高压线(定城段)移除项目

(二)业主单位: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三)预算金额:25万元

(四)项目计划建设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包含拆除架空导线、拆除水泥电杆等。

二、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内容为项目施工单位,中标单位承担项目施工工作。

三、施工单位相关要求

(一)基本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2.招标要求供应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省级或以上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 号】)换发新证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要求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以实际年限计算)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4.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ttp://zxgk.court. gov.cn/shixi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供应商;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四、申报和评选事宜

(一)申报期限:2024年8月6日-8月9日(北京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申报方式:采取现场提交报价,地点为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行政审批办公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

(三)申报材料:

1.有效营业执照等资质材料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2.公司简介、业绩材料。业绩材料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3.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则提供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现场查验。

4.项目申请单位提供密封的报价单,填写报价并加盖公章(报价函单独密封)。

(四)组织评选:定城镇将通过班子会(党组会),从项目申请单位资质、报价等方面,对申请单位进行评估,择优选取1家项目工程承担单位。

定安县定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8月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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