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九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九里湖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
江苏省九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管理中心九里湖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项目
项目概况 九里湖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 JSZC-******-JSKZ-G2024-0002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09 09:3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JSKZ-G2024-0002
项目名称:九里湖园林绿化管理服务采购
预算金额:559.******万元(采购包1:143.******万元;采购包2:143.******万元;采购包3:114.******万元;采购包4:157.******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采购包1不接受超过*******.00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包2不接受超过*******.52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包3不接受超过*******.96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本项目采购包4不接受超过*******.06元人民币(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投标报价。
采购需求:
九里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园林绿化管理、消防及园林设施维护。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定之日起2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时间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各一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或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即提供①投标人拟为本项目服务的项目负责人的劳动合同、身份证及开标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连续三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彩色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②至少提供浇水车、绿篱机、割灌机的实物图片和购买发票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6.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电子签章,填写完整。格式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相关格式》)(必须提供,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08月18日至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徐州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
售价:0.00元
2024-09-09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应当通过“苏采云”系统提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苏采云”系统自动接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一)获取采购文件:
2024年08月23日后仍可以下载招标文件,2024年08月23日后下载的招标文件,视为非有效方式且不做为供应商权益受到损害的证明材料和依据。
(二)投标文件的提交与接收:
1、线上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9月09日09:30)前。
(三)询问和质疑
1、根据采购代理机构与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处理。
2、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江苏科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516-********
地址:徐州市云龙区骆驼山康馨园公建B27D号楼1-406
(四)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更正(澄清)公告”,并通过“苏采云”系统重新下载更正(澄清)后的采购文件(后缀名为“.kedt”),离线编制投标文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五)终止招标
终止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投标人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六)说明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成交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等。
(八)特别说明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
(九)采购意向链接:
http://czj.xz.gov.cn/Home/HomeDetails?type=cgyx&articleid=6d******-499b-42a4-9717-26c******aee
1.采购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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