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课桌椅招标公告
学生课桌椅招标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外国语小学校
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公告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区交易中心)接受成都市青白江区外国语小学校(委托人名称)的委托,对如下国有固定资产(详见附件1《国有固定资产出让明细表》)进行公开竞价出让。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学生课桌椅报废处置
项目编号: QBJ-ZHCQ-GYCQ-2016-028-ZC
标的物竞买起价:1000元
加价幅度:每次不少于100元
二、标的物出让前展示
1.委托人自行提供查看出让标的物的条件及有关资料。
竞买人需到现场查看展示标的物的请直接联系委托人,费用自理。处置标的以实物为准,实物照片仅供参考。
2.关于标的物展示:
展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少于2个工作日。
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联 系 人: 唐道远
联系电话:135*****080
三、竞买人需要提交资料
1.竞买人为法人的,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非法定代表人前来办理的,还需提供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法人印章的授权委托书。
2.竞买人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持有效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其他有关资料。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四、公开竞价程序及竞价信息同步公开
1.本公告发布后,委托人和区交易中心接受竞买人咨询。
2.区交易中心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对竞买人资格进行审查。竞买人应根据公告要求向区交易中心递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
3.区交易中心接受公开竞价的时间为7个工作日,自本竞价公告公开发布之次日起算。
4.区交易中心接受通过资格审查的合格竞买人报价。
在区交易中心电子竞价系统尚未上线运行之前,竞买报价采取竞价人在现场通过《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竞买报价单》(见附件2)形式书面报价。
区交易中心不接受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5.区交易中心在核实竞买人资格后对竞买人报价信息进行编号和登记。
6.区交易中心接受报价后,在《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同步公开竞买人报价情况,在公告有效期内竞买人可进行多次报价。
五、公开竞价规则及现场竞价规则
1.公开竞价竞买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当其他竞买人有更高应价时,其应价即丧失约束力。
2. 竞买人报价不得低于标的竞买起价。
3. 后一竞买人报价必须高于前一合格竞买人报价。
4.一般情况下,以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5.确立现场竞价规则:在预定接受公开报价时间截止后如仍有竞买人要求再次报价或在截止时间内出现相同报价的,区交易中心对出让标的物进行现场竞价, 以最高应价者为竞得人。
六、成交确认规则
1.报价截止后,区交易中心会同委托人、国有资产行政监管部门对竞价情况进行统计、汇总,由委托人依照前述第六条的规定确定竞得人。
竞得人中标价不得低于标的物竞买起价。
2.委托人、竞得人应当在竞价成交后现场签订《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成交确认书》。
3.交易完成后,委托人应当将《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成交确认书》、《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合同书》及非税收入缴款单(复印件)交区交易中心存档。
七、特别声明
本出让项目系报废处置,出让标的物不可修复或改装后再利用。
八、履约方式(付款及标的物交付方式)
1.签订《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成交确认书》之日起5日内,竞得人应当将竞得价款支付给委托人指定账户。竞得人逾期不支付价款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得人依法承担违约责任。
2.标的物交付:
交付时间:七日内;
交付地点:委托人指定地点;
运输方式及费用:竞得人自行提货、自行运输、费用自理。
九、违约责任
1.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竞得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出现上述情况时,委托人有权将出让标的物再行委托区交易中心以公开竞价方式出让,原竞得人应当承担由此给委托人造成的损失;再行出让的价款低于原出让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
3.竞得人未按照约定受领竞买标的物的,应当支付由此产生的保管费用。
十、公开竞价时间及地点
1.公开竞价时间:2016年8月29日至2016年9月7日10:00
2.公开竞价地点:竞买报价单必须在竞买截止时间之前送达区交易中心。逾期送达的《国有固定资产出让公开竞价竞买报价单》恕不再接收。
详细地址:成都市青白江区凤凰大道二段便民路6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
成都市青白江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2016 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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