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中医院劳务派遣用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丽水市中医院劳务派遣用工服务项目询价公告
丽水市中医院对劳务派遣用工服务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公司前来参与报价,报价人请认真审阅询价须知与规定。一、 合作期限:两年。
二、 管理费最高限价:60元/人/月,超过限价做无效报价。
三、 劳务派遣公司应具备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内容
(一)工资奖金发放
每月10号准时发放劳务派遣人员相关薪酬待遇,并能制定工资明细表,确保劳务派遣人员知情权。每年与医院同步发放预发年终奖、年终绩效奖励等相关奖金待遇。
(二)社保公积金缴纳
每月及时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社保和公积金。每年按规定申报社保和公积金的调整基数,并及时告知医院。
(三)派遣制用工招聘
根据医院提出的派遣制用工需求,及时发布人员招聘公告,按规定规范组织招聘考试。
(四)合同管理
按规定组织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合格后,及时完成劳动合同签署、岗前培训、社保和公积金缴纳等后续工作。
(五)日常管理
负责派遣人员劳动合同的管理工作,为派遣人员建立资料完备的职工档案,并妥善保管;负责解除与终止劳动合同,负责办理离职员工的相关手续。
(六)其他业务
按规定完成残保金申报、个税代扣代缴、职工工伤申报、生育保险申报等相关业务;与医院工会协商做好劳务派遣工参加工会活动和维护权益工作。
四、 提供资料内容:
1. 管理费报价单(详见附件)
2.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 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相关资质证明(加盖公章);
4. 类似业绩证明(2021年1月1日至今);
5. 派遣服务方案;
6. 其他相关说明,如履约承诺或其他优惠方案等;
7.“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
五、其他要求:
1.询价文件一式三份,询价资料必须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未密封、未盖章或字迹无法辨认及逾期送达的视为无效报价。
2.询价时间:2024年8月23日8:30
3.询价地点: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中山街800号,丽水市中医院行政楼(1号楼)五楼圆厅会议室。
4.项目联系人:组织人事处 张老师 联系电话:0578-*******
采购中心 林老师 联系电话:0578-*******
标签: 劳务派遣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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