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观风貌建设招标公告

景观风貌建设招标公告

第八师133团(红光镇)景观风貌建设项目(公开招标)

项目编号:
发布时间:2016/8/26发 布 站:石河子市
联 系 人:谢芳联系电话:******* 139*****686
工程地址:第八师133团
建设单位:第八师133团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建筑面积(㎡):0计划投资(万元):0
类 型:施工
招标工程投资额(万元):0企业注册资本(万元):无要求
报名起始日期:2016/8/26报名截止日期:2016-08-31 19:00:00
开标时间:
资质要求:
投标人
资质序列要求资质专业等级
施工总承包企业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及三级以上

资质说明:
(施工总承包企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三级及三级以上)
建造师或总监
建造师/监理师专业
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招标内容: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八师133团(红光镇)景观风貌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八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师发改投资[2016]59号(批文名称及编号) 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初步设计批复,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第八师133团 ,建设资金来源 师市预算内资金+团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第八师133团(红光镇)景观风貌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址:第八师133团
2.3 建筑规模:绿化面积7711.1平方米,广场花岗岩铺装面积10192平方米,园路面积416平方米,道路改造面积2778.9平方米,国旗台、健身设施及园林小品等
2.4 结构类型: 层数:
2.5 工程投资额: 万元
2.6 计划工期: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16年 月 日
2.7 本工程招标共分 一 个标段。
2.7.1本次工程招标的范围如下:
设计图纸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施工企业资质,市政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外省企业已办理进疆备案,石河子以外企业到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动态核查。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当采用综合评估法,且报名的潜在投标人在15家以上时,招标人可以在发售招标文件前,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预审。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必须执行自治区住建厅《关于建筑业营业税改增值税调整新疆建设工程计价依据的实施意见》(新建标[2016]2号文)规定。
4.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设招标控制价)
5. 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6年 8 月 31 日,下午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凡通过上述报名,请于 2016年 月 日至 2016 年 月 日,每日上午 10 时至 13 时,下午 16 时至 19 时(北京时间,下同),持单位介绍信在八师石河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由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发售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 / 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6.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 日内寄送。
7.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第八师133团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地 址: 第八师133团 地 址: 石河子开发区东六路70-5号
邮 编: 832000 邮 编: 832000
联 系 人:周新勋 联 系 人: 谢芳
电 话:135*****222 电 话: ******* 139*****686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网 址: 网 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2016 年 8 月 26 日

标签: 景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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