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施工(DB)招标公告
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施工(DB)招标公告
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施工(DB)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施工(DB)总承包
项目编号:GDB(4)*******GNN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曾工
项目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地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
联系方式:陈工****-*******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曾工****-*******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工程设计、施工(DB)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 (项目名称)工程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桂发改社会【2014】1258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建设资金来自未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安排的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广西人民广播电台大院内
建设规模:拆除原有直播楼、职工俱乐部楼、综合办公楼的基础上新建一栋技术业务综合楼,新建的技术业务综合楼建筑面积约50000㎡,其中地下建筑面积约12000㎡,地上建筑面积约38000㎡
合同估算价:约28620万元
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土建、装饰、给排水、消防等建筑材料、通风空调设备。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910天(日历天)。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6 年9月至2019 年3月。
招标范围:依据广西人民广播电台技术业务综合楼项目建设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等有关批复文件、现有的建筑设计方案等进行规划用地的地质详勘、对招标人已确定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深化、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设计方案、装修设计须经招标人同意方可实施),二星级绿色建筑设计咨询服务及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方案论证及本项目投入使用所需要的其他设计,不包含室内特殊装修、高低压设备、智能化系统及广播工艺工程的设计。(承包人负责设计范围的设计漏项和缺项由总承包人承担责任。)
施工(包括:(1)原有旧楼及附属设施的拆除,移植部分原有绿化树木,并在项目建成后恢复种植(含部分假山石的迁移安置)、场地平整及建设红线范围内影响到本项目施工的所有管线的迁移,协助业主办理项目实施所需的土地、规划、建筑、环保、绿化等审批手续,以及施工所需用电、用水、安装、运输等必要手续。(2)基础工程、总平室外工程施工,(3)地下室土建、装饰装修(含车位设施)、消防系统、通风工程施工,(4)主体土建、装饰装修、给排水、电气、消防系统、空调、电梯涉及的土建配套工程(不包括电梯设备的采购和安装),通风工程施工;(5)设计范围内所涉及的工程内容,广播工艺设计、高低压供配电设计及智能化设计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管路孔洞预留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6)积极配合广播工艺、智能工程、电梯安装、高低压设备安装等项目建设全过程中为满足项目达到使用需求的各相关专业施工提出的要求, 并完成相关配套工程的建设,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程的总承包、项目建设全过程的所有建设手续办理(报建费用不含在本次合同估算价内),项目建成后配合办理相关房产证、土地证。对项目施工过程进行影像记录,后期制作施工动画。
本项目的室内特殊装修设计与施工、广播工艺设计、广播工艺相关设备与安装、电梯设备与安装、高低压设备设计、高低压设备(变压器、高低压配电柜、发电机)与安装、智能化系统设计、智能化系统施工、外电接入设计与施工由发包人另行采购,投标人需负责以上(设备)系统在安装调试全过程与本次招标总承包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配合与协调,以及各系统的衔接管理,确保以上(设备)系统的完整合理使用。
标段划分: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
3.2.2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
3.2.3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
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3 业绩要求:■有要求,要求从2013 年1月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质量合格的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50000㎡以上(含5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4. 投标报名
4.1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2016年8月26日至2016年9月1日(不少于5个工作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潜在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购买招标文件。(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原件以及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5.2 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元,售后不退,效果图电子文档费用另计。
5.3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5.4 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南宁江南支行营业部
开户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9月19日9时30分,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投标文件必须由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专职投标员本人递交,并持专职投标员本人、拟投入的施工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刷卡通过验证,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500万元人民币
进度款支付方式:合同内按工程计量周期内完成工程量的75% ,合同外按工程计量周期完成工程量的70%。
9.
10. 交易服务单位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0771- *******,****-*******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广西壮族自治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联系电话:****-*******
12.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广西人民广播电台 招标代理机构:中资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75号地 址:南宁市长园路8号大地华城S3-01号商场三楼
邮 编:530021 邮 编:530021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人:曾工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2016年8月26日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同时具备建筑工程设计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须满足建筑行业甲级对应的人员配置要求)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2.1项目总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师执业资格,高级及以上职称。3.2.2设计负责人:同时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和高级以上(含高级)工程师职称。3.2.3施工负责人(现场施工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的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施工负责人(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4 项目施工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3.3 业绩要求: ■有要求,要求从 2013 年 1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承接过质量合格的 1 项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备注:施工业绩取自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和 1 项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类似项目指:总建筑面积50000㎡以上(含50000㎡)的房屋建筑工程。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4.1本项目接受由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设计单位作为牵头人组成的工程总承包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由 1 家设计单位和 1 家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条件,其中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4.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3.4.3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3.4.4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3.4.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企业按照联合体协议书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企业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3.5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投标的要求其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862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6年08月26日 09:00至2016年09月01日 16: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交易中心)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纸质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6年09月1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怡宾路6号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4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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