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曜春越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处置公告
光曜春越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关于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部分股权的处置公告
光曜春越(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我方”)为促进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风电机”)发展和为其引进战略投资者等考虑,拟处置我方持有的东风电机全部或部分股权,特发布此公告。
表一:股权资产:
单位:万元
序号 | 标的企业名称 | 持股比例 | 认缴出资额 | 当前经营状况 |
1 | 东方电气集团东风电机有限公司 | 78.5% | *****.1673 | 正常 |
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我方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我方可能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拟处置项目和处置方案作适当调整。如有调整,调整结果将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告知义务。如需了解有关本次交易资产的详细情况请与交易联系人接洽。
该股权资产的交易对象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具备注册资本、财务状况良好等条件,交易对象不得为: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管理人员、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评估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或者上述关联人参与的非金融机构法人;以及与不良债权转让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工作人员、国有企业债务人或者受托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员等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
有受让意向者请速与我方联系商洽。任何对本处置项目有疑问或异议者均可提出征询或异议。征询或异议的有效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10-********
电子邮件:mengjunfeng@coamc.com.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国贸三期B座5701室
邮编:******
对排斥、阻挠异议或征询的行为可向有关部门举报。
举报电话:010-********(纪检监察部)
0311-********(我方纪检监察部)
特别声明:本公告不构成一项要约。
光曜春越(深圳)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024年7月24日
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前海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标签: 分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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