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人机单装配载项目招标公告
无人机单装配载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无人机单装配载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4-JLBELF-W301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 型号 | 技术 要求 | 计量 单位 | 数量 | 交货 时间 | 交货 地点 | 备注 |
1 | 无人机机场套装 | / | ①可收纳一台无人机,整体喷绘无光迷彩色,迷彩图案由甲方指定。 ②尺寸不超过:长600mm,宽600mm,高500mm。 ③工作环境温度-25℃至40℃,工作频率在2.4000GHz至2.4835GHz,输入电压220V,充满电时间小于1小时,续航时间大于5小时,内置一块备用电池。 ④最大允许降落风速大于6m/s,最大运行海拔高度大于3000m。⑤集成环境监控系统,具备雨量计、风速计、温度计等传感器,能够感知天气变化。 ⑥机场内外配备小型摄像头,可实时显示机舱内、外监控画面。⑦机场需要固定到我部车辆车顶,随车外出,由供应商负责安装 | 个 | 1 | 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安装到位 | 吉林省吉林市 | |
2 | 无人机遥控器 | 具有无线电信号传输功能,采用5.8GHz频率进行信号传输,最大信号有效距离在12km以上 | 个 | 1 | ||||
3 | 无人机保险 | / | 项 | 1 | ||||
4 | 私有化部署 | ①支持查看设备视频直播(包括无人机实时位置、任务航线及飞行轨迹),支持调整直播清晰度和镜头模式。 ②支持查看机场和无人机的实时信息,包括机场的舱盖状态、网络质量、机场状态等;无人机的经纬度位置、高度、速度、电池电量、飞行角度;以及实时的降雨量、风速等信息。 ③支持远程控制机场无人机,包括一键返航、镜头切换、方向调整、拍照、录像、镜头变焦等,配置喊话器后可支持远程喊话。 ④支持航线规划,包括鼠标或经纬度选点生成航线、航线要素设置(飞行速度、飞行高度、偏航角模式、航点动作设置、返航高度等)、航线动作预览等。 ⑤支持态势显示,支持电子地图上显示机场位置、无人机实时位置、飞手位置及飞行轨迹,支持一、四、六、九屏多屏直播监控。 ⑥支持机场设备管理,包括机场安全设置,根据周边环境设置机场无人机默认高度、安全起飞高度、安全返航速度等;能够远程调试机场,包括无人机电源开关机、无人机充断电、舱盖打开关闭、机场重启等。 ⑦机场置于车顶,连接车内电路,出于保密考虑,无人机的所有数据传输不能使用移动数据或无线网络,需要连接我方内部网络,电路和网络由供应商负责安装调试,需要加装的服务器由供应商提供。 | 项 | 1 | ||||
说明: 1.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物资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谈判:否;
2.项目预算:21.2 万元;
3.最高限价:21.2 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成交。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无。
五、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19日至08月23日,每日上午09:00至11:00,下午13:00至17:00。
(二)申领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1507室 。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格材料:无。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谈判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或代理机构邮箱:huacai******@163.com。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08月30日08时3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三)报价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1507室。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七、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08月30日09时00分
(二)谈判地点: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1507室。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先生、谢女士
办公电话:0431-********
移动电话:199*****139
传 真:/
地 址:吉林省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东方广场中意国际A座15楼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王先生
办公电话:/
移动电话:175*****816
采购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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