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禾广场一期公共空间装修工程设计
金禾广场一期公共空间装修工程设计
1.招标条件
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的编号为E350*****021********的金禾广场一期公共空间装修工程设计已由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发展局以闽发改备[2022]J******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选定设计单位。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金禾广场一期公共空间装修工程设计;
2.2.建设地点: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天山东路52号;
2.3.工程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建筑面积*****㎡。其中公区装修面积约*****㎡(详见附件),超市面积5998㎡;
2.4.投资总额:人民币*****万元。其中,工程费用限额:人民币4000万元;
2.5.招标类型: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
2.6.招标范围和内容
2.6.1.招标范围:方案设计、方案优化、概算、施工图设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施工期间与现场的配合服务、后续设计服务及工程竣工验收配合等。。
2.6.2.内容:包括为完成本装修工程的全部设计内容(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其中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公共空间装修设计、标识导向专项设计、包装陈设专项设计、光环境专项设计以及消防、人防、暖通设备的末端定位优化设计等(根据招标人提供的设计任务书及项目实际需要,负责与本项目相关的一切设计内容)。
2.7.计划开工日期及建设周期:本工程计划于 (待定)开工,工程建设周期8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注:若投标人的资质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则须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本项目相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招标项目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允许由具有设计、勘察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具有招标项目相适应的设计资质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工作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工作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3.投标人拟派出担任本招标项目的设计负责人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一级国家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如以结构专业为主的工程设计项目可由不低于/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担任设计负责人,《设计招标文件》中对应处进行相应修改);
3.4.投标人及其拟派出担任本设计项目负责人均应具备1项类似项目设计业绩(本条仅适用于大型工程设计项目)。类似工程业绩是指(下同):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的前三年内(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日期为准,不含发布招标公告当日)完成设计的并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及以上的公共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3.5.投标人其他主要设计人员要求、以及资格审查的其他条件要求的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
3.6.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7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获取招标文件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时00分至12时*****5300612">00分,下午12时00分至24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下载/购买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禁止要求投标人在报名时填报拟派设计负责人名单。
4.2.招标文件(含资格审查文件)每份售价0元,售后不退。招标项目的设计有关资料每份售价0元。
5.评标办法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记名投票法。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若采用资格预审的,递交的投标文件指的是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2024年9月9日 09:00,提交地点(开标地点)为 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及网络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开标地点详细地址: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德市镜台山路9号(宁德市政府大楼背后));
7.2.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注册建筑师执业证书和身份证(均须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到场(开标地点)验证登记。如设计项目负责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该投标单位技术负责人代替〔须持单位资质证书、个人身份证和“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证明书(均须原件)(其格式见《通用本》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中规定的格式)”到场验证登记〕。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拟派出担任设计项目负责人(或设计单位技术负责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未按7.2款要求到场核验登记或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须知第19条规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递交投标文件方式:□采用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以书面投标文件形式递交投标文件;?采用线上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线上+线下提交方式,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及指定的软件工具制作并提交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为:/,采用线下书面形式提交的投标文件内容为:/。具体要求详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8.费用
8.1.招标人公布设计项目的工程设计收费计费额(即招标时的设计费计费基数)为/元,估算的工程设计收费金额为*******元,其工程设计收费基准价、浮动幅度值和计算办法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
8.2.招标人只要求中标人承担方案阶段设计而不再承担后续设计和服务的,其设计费为/万元(全过程设计费总额的/%)。
8.3.招标内容包含勘察的,招标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费的上下浮动幅度值、勘察费计算办法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5项(本款仅适用于发包内容包含勘察的项目)。
9.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www.fjggfw.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http://www.ggzyjy.xgw.ningde.gov.cn) 上发布。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德市金禾房地产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金禾商务中心)15层 邮编:******
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地址:宁德市东侨经济开发区闽东东路15号金禾雅居13#楼1003室 邮编:******
电话:0593-*******,135*****010 传真:/
联系人:郑开锋、刘益松、胡晓梅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分行
帐户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帐 号:137*****010010*****52970
交易中心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招标
|
卓知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