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2024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艺术、体育及综合类辅导等课后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2024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艺术、体育及综合类辅导等课后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2024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艺术、体育及综合类辅导等课后服务 | ||
品目 | 服务/教育服务/其他教育服务 |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3:40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4年08月28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 ||
预算金额 | ¥16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熊婷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31-******** | ||
采购单位 | 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鹅秀路与鹅羊北路交汇处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袁老师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熊婷、0731-******** |
项目概况
2024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艺术、体育及综合类辅导等课后服务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CG-HN-*******
项目名称:2024年秋季至2026年春季艺术、体育及综合类辅导等课后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1.******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61.******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清单内容及要求
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计(元) | 备注 |
1 | 艺术特长服务 | 根据参加此项服务的学生人数预计开设21个班级;每周开设2个课时,每学期按19周预算,两年四学期课时:21*2*19*4=3192 | 3192 | 课时 (40分钟) | 200 | 按实际课时结算 | |
2 | 体育特长服务 | 根据参加此项服务的学生人数预计开设12个班级,每周开设2个课时,每学期19周预算,两年四学期课时:12*2*19*4=1824 | 1824 | 课时 (40分钟) | 200 | 按实际课时结算 | |
3 | 综合课程服务 | 根据参加此项服务的学生人数预计开设20个班级,每周开设2个课时,每学期19周预算,两年四学期课时:20*2*19*4=3040 | 3040 | 课时 (40分钟) | 200 | 按实际课时结算 | |
共计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磋商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方式: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获取磋商文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8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成立不足一年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其他说明:
①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文件《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湘财购〔2022〕17号文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②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③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特定资格条件:无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按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本项目所指的近三个月指2024年1月至2024年7月任意三个月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长沙市开福区清水塘鹅秀小学
地址:长沙市开福区秀峰街道鹅秀路与鹅羊北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袁老师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华新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沙市天心区书院路9号保利国际广场B3栋18楼1805室
联系方式:熊婷、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婷
电 话: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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