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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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4-08-16 至 2024-08-21
撰写单位: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撰写人: 盛彦哲
(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
项目名称:凌河区中心幼儿园中天分园设施设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22,351.00
最高限价(元):922,351
采购需求:

幼儿桌椅、床、大型玩具、环境布置等。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194,414.00
最高限价(元):194,414
采购需求:

厨房设备。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3
预算金额(元):471,800.00
最高限价(元):471,800
采购需求:

电子、电器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4
预算金额(元):43,700.00
最高限价(元):43,700
采购需求:

办公类桌椅、凳、柜类。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80,535.00
最高限价(元):80,535
采购需求:

窗帘、床毡子。

       
合同履行期限: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15个日历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单位享用此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件及辽宁省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工作的通知》辽财采〔2021〕153号文件的要求,本项目1、2、4、5包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功能(如有)详见采购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截至报价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受到过辽宁省各级财政监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行政处罚的供应商,在处罚有效期内禁止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16时00分至2024年08月2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150号 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供应商应按要求网上领取招标文件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务必保证与递交的电子备份文件一致,并确保备份文件能够正常读取,否则后果自负。
2、评审过程中,如出现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作出相关书面承诺等情况,则按照《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部令第87号)执行。
3、邀请所有投标人(供应商)参加开标(报价)会议。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锦州市凌河区中心幼儿园
地 址: 锦州市凌河区矿山街杏花里28号
联系方式: 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锦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胜河里150号
联系方式: 0416-*******
邮箱地址: jzszzfcgzx@163.COM
开户行: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户名称: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账号: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盛先生
电 话: 0416-*******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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