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北分公司天津新能源大连道站、南疆港站规划论证报告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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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华北分公司天津新能源大连道站、南疆港站规划论证报告服务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备注 |
1 | 华北分公司天津新能源大连道站、南疆港站规划论证报告服务 | 采办名称:华北分公司天津新能源大连道站、南疆港站规划论证报告服务 采办内容:需为天津新能源大连道站、南疆港站开展规划论证服务,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规划论证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项目背景、站址周边环境条件、用地指标分析、上位规划梳理与分析、规划结论等。。 服务期:应于60日内完成全部工作 | 2024年8月 | 1.资质要求:应答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 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具有城乡规划编制资质证书甲级; 3.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报价截止之日)具备2项加油/加气站/管线项目/场站设施规划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需提供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至少包括合同首页、双方签字盖章页、合同签订日期页、工作范围描述页等。 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2023年(不满3年的自成立之日起)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不限于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批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为公告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在此期间,有意参与该采办包的系统用户可在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为促进供应商诚信投标,守法经营,进一步净化采办投标环境,对存在下述情况之一的,按照中国海油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相关规定在全海油范围内进行处理:
1)提供虚假材料参与投标的,视造成损失程度给予至少“禁用一年”处理;
2)在招投标环节围标、串标的,给予“禁用两年”至“长期禁用”处理;
3)开标后在有效期内无正当理由中途撤销投标的,获取中标资格或成交资格拒签订合同的,给予“禁用一年”至“禁用两年”处理;
4)无事实依据对采购过程或采购结果进行乱投诉、举报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至“长期禁用”处理。
中海石油气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采办共享中心
2024年8月15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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