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一方、蓝郡锅炉房除尘器布袋及袋笼采购和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一方、蓝郡锅炉房除尘器布袋及袋笼采购和安装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的委托,为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一方、蓝郡锅炉房除尘器布袋及袋笼采购和安装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并通过相关媒体发出招标邀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编号及其他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一方、蓝郡锅炉房除尘器布袋及袋笼采购和安装项目
2、项目编号:DCZ*********
3、招标人: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
4、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5、招标内容:一方锅炉房:滤袋尺寸?160mm x 6000mm 680条,配套袋笼680套;蓝郡锅炉房:滤袋尺寸?155mm x 5000mm 450条,配套袋笼450套。
6、项目地点:金普热电一方、蓝郡锅炉房。
7、工期:2024年9月25日前完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厂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允许分包;
3、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2020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不少于8份65吨锅炉及以上除尘滤袋供货并投入运行业绩(提供合同及配套发票);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无不良供货、使用和售后服务记录。
注: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单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或在辽宁省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平台-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上被列入不良行为记录且在公布期内的按无效投标处理;与招标人及其集团公司相关企业合作过程中有不良行为记录或法律纠纷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须携带下述资格证明文件原件及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法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社保证明;
5、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证明材料。
四、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2024年8月23日每天9:00至16:00;
2、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若邮寄需另加50元特快专递费。
五、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最终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会议室;
3、投标截止日期:详见招标文件,最终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4、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最终时间以招标文件中载明的为准;
5、开标地点: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大连市金普热电有限公司
联系人:江南
联系电话:(0411)********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机械设备成套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西南路350-2号
电 话:(0411)********-121、123
传 真:(0411)********
联 系 人:于青泉、张浩然
E—mail:********@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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