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池潭水电厂1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华电福建发电有限公司池潭水电厂1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设备招标公告
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1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设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法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二、招标人: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将由投标人承包池潭水电厂1号主变冷却系统的设计、制造、工厂试验、出厂验收、包装、运输、保险、交货、和指导现场安装、调试及采购方组织的验收等工作。(供方的工作范围包括上述范围内所有设备和材料的改造设计、制造、试验和包装运输,还包括对设施的安装、起动和运行所需的技术服务)。招标项目如下表所述: 池潭水电厂1号主变冷却系统改造设备报价表 单位:万元
合同设备交货地点为池潭水力发电厂生产现场。 五、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六、合格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采用投标人资格后审方式,合格投标人应具备如下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 2.设备生产商应具有权威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 3.设备生产商必须具有设计、制造同类型设备的经验(附有说明或证明文件),设备生产商在专业技术、加工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4.投标人所投产品必须是全新的、最先进、可靠的、有成功运行经验的成熟产品,不接受试验或试制性产品,产品能满足或优于招标规范书的要求; 5.投标人的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2011年8月1日-- 2016 年8月 1日)规模相似或高于本次招标的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随业绩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每个扫描件均应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数量、盖章签字页等内容,提供业主单位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固定电话或移动电话)。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发现虚假,一经查实,将否决其投标; 6.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7.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年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审计报告结论良好,无偷税漏税记录; 8.近三年来无重大经济行为受到刑事、行政处罚及民事起诉, 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9.无在华电集团系统不良供货劣迹;近五年在电力行业或其它行业所供设备或承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发生; 10.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标段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所有属于该母公司的投标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绝。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否则所有属于该制造商授权的投标单位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与时间 1.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子商务平台(www.chdtp.com.cn可下载招标公告等)。 2.公告时间:2016年8月26日- 2016年9月2日。 3.购买标书时间:2016年8月26日- 2016年9月2日。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 1.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可成为“中国华电集团电子商务平台”的会员单位(入会咨询请联系:****-*******),并联系池潭水力发电厂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一经售出将不予退还。 3.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 潜在投标人须将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电汇至招标机构,其开户名称、开户银行和账号如下: 收款单位名称:华电福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池潭水力发电厂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泰宁县支行 银行帐号:1404 0423 0900 1000 894 4.购买标书截止时间:2016年9月2日。 九、投标文件的提交及开标 1.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2016年9月15日上午9:00。 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即开标地点):池潭水力发电厂办公楼三楼会议室。 3.投标文件可采用邮寄或专人送达方式,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振霞 电话:****-******* 邮箱:********6@qq.com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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