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店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标识牌工程招标公告
横店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标识牌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予以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工程概况: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标识牌工程。
2.2招标范围:梦泉谷二期帐篷酒店标识标牌深化设计、制作、安装、售后等。具体见图纸及招标清单。
2.3建设地点:东阳市横店镇梦泉谷度假区。
2.4工期要求:2024年11月20日前完成。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及清单要求。
3.竞标须知
3.1凡国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营业执照中注明的经营范围具有本次招标内容的,在经营招标产品方面有相当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和良好信誉,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的商(厂)家,均可参加投标。
3.2投标人应具备项目执行经验,承接过类似工程项目的企业,有近几年的业绩证明。
3.3投标人要按招标人提供的初步方案和招标要求进行提交投标文件,无论中标与否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3.4中标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行业质量标准进行施工,按设计依据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验收,质量达到合格,否则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方返工,一切责任由中标方负责。
3.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次招标不进行纸质招标文件的发放,请于2024年8月16日开始通过以下方式自行下载资料。
4.1.1从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35MUr4jAp9sLHqsCh2WQvQ提取码:1234,下载招标文件、图纸等电子版。
4.1.2采招网https://www.bidcenter.com.cn/网址中,招标公告或标书下载中搜索工程名称,在招标公告下方下载招标附件。
4.2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并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直接向招标人提交问题。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或招标补充文件等从百度网盘或采招网招标附件中下载,请投标人时刻关注。因未及时知悉补遗文件内容而引起投标文件无效或否决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纸质)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8日9时,地点为:横店影视办公大楼五楼19号会议室(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联系方式
招标人: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东阳市横店镇华夏大道533号
联系人:吕女士 135*****766
邮 箱:xuly@hengdianworld.com
招标监督单位:横店影视文旅发展中心监察部
举报电话:施先生 136*****232
浙江横店影视城有限公司
2024年8月16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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