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园博园灯会场地安全咨询评估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北京园博园灯会场地安全咨询评估项目采购供应商征集公告

北京园博园灯会计划于9月中旬至10月举办,依据《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05号)》《北京市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管理条例(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和《大型活动安全要求(GB/T*****-2016)》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灯会活动方案等相关文件要求,对北京园博园灯会场地安全咨询评估项目进行采购,本项目使用北京市丰台区财政资金19.******万元。

一、质量技术要求

1.依据2024年北京园博园中秋国庆彩灯游园会承办场所建设现状进行安全类审查工作,并出具审查报告;

2.针对现有灯会场地进行安全风险预评估工作,并出具安全风险评估报告;

3.配合甲方对北京园博园中秋国庆彩灯游园会进行现场安全巡查,现场指导和安全技术咨询。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公司经营范围应具有安全咨询或安全技术服务。

2.具有生产安全评估编制经验,从事过文化和旅游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建设的优先考虑。

3.本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不接受联合体参评。服务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验收合格止。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或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上以提供相应查询截图为准。

三、参评文件要求

如贵单位满足上述资质要求并有意参评,请将如下文件邮寄至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射击场路15号

联系人:叶工;电话:010-********

1.参评函;

2.法定代表授权书;

3.参评文件:报价一览表、近3年相关业绩情况(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金额、服务内容、双方盖章等页面)、项目实施方案等;

4.资格证明文件 (营业执照、“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结果等有效期内文件) 。

以上参评资料需按照顺序编制目录、页码、装订规范并加盖单位公章。每本文件每页均标注页码,页码起始页需从封皮开始。

参评资料提供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U盘一份。

四、征集时间要求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2024年8月22日17:30前 (北京时间) ,逾期收到或不符规定的参评文件不予接受。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评审时间

2024年8月23日9:00之后 (北京时间)

七、对本次征集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征集单位: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宫镇射击场路15号

邮编:******

项目联系人:叶工

电话:********

附件1:

参评函

致:北京园博园管理中心

我方参加你方就北京园博园灯会场地安全咨询评估项目组织的采购供应商征集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投标。

1.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征集文件内容,自愿参与投标并承诺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提交参评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

(2)我方响应参评文件的全部要求。

(3)我方已提供的全部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并对此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4)如我方中标,我方将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订合同,并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2.其他补充条款(如有):___无____。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函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件2: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附件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供应商征集 评估项目 安全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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