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4年度信息维护服务的计划
昆明市商务局关于购买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4年度信息维护服务的计划
为促进昆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为广大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找得着、用得起”的可信赖、有成效的服务,为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创造良好外部环境,开展昆明市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2024年度信息维护服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昆明市财政局关于规范昆明市政府购买服务的通知》(昆财综〔2020〕9号)要求等规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进行,昆明市商务局作为该项目政府购买服务的主体,特编制购买计划如下:
一、项目名称
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服务
二、购买主体
昆明市商务局
三、项目服务目录代码及名称
目录代码:A1504,目录名称:公共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服务。
四、预算资金
10万元(大写:拾万元整)
五、购买内容
按网站运行维护、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等要求,对合同约定期内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信息平台的网站运营维护、微信服务号运营维护,网站网络安全、网站内容发布及更新、微信服务号网络安全、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及服务事项更新。
六、承接标准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或注册,供应商为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2.1良好的商业信誉指:供应商在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内无不良信息记录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服务查询栏查询的“失信被执行人(按网站要求链接到中国执行信息网(zxgk.court.gov.cn/shixin)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出现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查询结果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
1.2.2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指:提供2021-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公司自行编制的财务报表;或提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1供应商须提供税款所属时期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应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1.4.2供应商须提供缴费所属时期在2023年01月至本项目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复印件或银行电子缴费凭证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缴款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成立未满三年的供应商提供成立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为1年,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八、采购方式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2024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函(2024)7号)按照《昆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昆明市市本级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2022年版)〉的通知》(昆财综〔2022〕46号)文件规定,集中采购机构采购项目及部门集中采购项目之外属于分散采购,单项或批量金额在60万元(不含)以下的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由昆明市商务局按照内控、财务制度执行。
九、目标要求
按网站运行维护、微信公众号运行维护、服务项目策划与实施等要求,对合同约定期内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包括但不限于公共信息平台的网站运营维护、微信服务号运营维护,网站网络安全、网站内容发布及更新、微信服务号网络安全、微信公众号内容发布及服务事项更新。
(一)对昆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信息维护,应及时发布各级政府部门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提供的支持政策,做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通过提供企业管理应用在线平台,提高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企业管理水平及竞争能力。
(二)利用信息平台做好信息咨询服务,开展政策、法规、人才和服务供需信息的采集分析和公开发布。开展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发展情况的采集分析和监测,通过信息化方式整合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服务需求,组织企业与服务机构对接,实现业务数据备案、资源共享。
(三)完成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包含网站、微信公众号)宣传推广、运营管理、网站维护,为各类服务机构和中小企业搭建共建共享共赢的公共服务平台。通过全程跟踪监督服务过程,建立服务评价体系,动态对服务项目进行评价和考核,引导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利用信息技术提高管理、营销和经营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
(四)在信息咨询服务基础上,牵头策划并组织实施:以银企对接和融资产品开发运用为主的中小商贸流通企业投资融资服务,以产销对接、会展促进为主的市场开拓服务,以企业信息化建设、电子商务、网络营销、节能减排为主的科技应用服务,以企业管理咨询、法律维权、创业辅导为主的管理创优服务。
(五)内容维护:
1.网站、微信公众号两个平台按照政务服务要求进行内容维护,根据发布内容及内容更新要求及时进行发布;网站、微信公众号网络安全维护。
2.页面(静态页面、动画、动态前台页面)调整维护,增加或减少页面。根据购买方的需求,对网站的页面效果进行调整。对新增栏目、新增页面等进行再设计。对在网站发布的相关网络广告、banner、弹出提示窗口、公告等进行设计添加,调整显示效果。每月进行一次全方位更新处理。
3.信息内容发布方面维护,主要是收集、整理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相关动态、信息、国家政策等进行发布;及时清理发布已失效的信息;每周进行筛选并发布,发布频率不少于1次/周。
4.按相关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浏览者留言等信息的反馈及回复。
(六)安全维护:对网站进行安全性检测和程序运行的稳定性检测,程序功能的调整。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跟踪加固安全问题,对网站的突发事件,如黑客攻击、流量异常等作出及时反应。
(七)定期备份:定期进行服务器相关信息的备份处理。备份重要的数据信息及日志信息。
(八)动态信息:公共信息、产品和服务活动信息应相对均衡,年度平台网站和微信公众号所发布新闻等动态信息分类中,公共信息应不超过60%,产品和服务活动信息应不低于40%。对联系企业和服务机构开展的服务和对接活动应线上线下协同推进,所开展的活动和工作事前应在网上预告,事后应在网上通报,以充分发挥平台网站的宣传发动作用。
(九)服务保障:安排专人负责平台信息的录入审核工作,按照网站运行和公众号信息更新的要求及时维护相关栏目信息。相对固定安排1名联络员保障信息平台服务渠道畅通,并及时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公共信息平台主体单位昆明市现代物流产业发展中心通报工作进展,反馈处理舆情。至少安排1名项目专员负责运行日常维护监管、信息发布二级校审。配备人员需具备两年以上公共平台类网站运维工作经历。
十、公示时限
2024年8月19日-8月23日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昆明市商务局
地址: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3号楼
联系方式:陈丽红087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昆明市同德昆明广场B区4栋501
联系方式:08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皓、杨肖
电话:0871-********
十二、其他事宜
本项目委托云南通拓招标有限公司开展,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昆明市商务局
2024年8月16日
标签: 信息维护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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