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兴店镇光明村坑塘治理工程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常兴店镇光明村坑塘治理工程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常兴店镇光明村坑塘治理工程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1,649,688.35
最高限价(元):1,649,688.35
采购需求:
常兴店镇光明村坑塘治理工程项目,包括坑塘清淤、砌筑阶梯式浆砌石挡墙、铺设透水砖、设立碳化木栏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个月(具体工期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等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中国境内注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证书(相关专业),具备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证; (3)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6日 08时00分至2024年08月23日 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锦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锦州市凌河区胜河里 150 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400-128-8588)。
2、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将采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递交电子响应文件及现场递交U盘形式存储的加密备份文件,供应商应承诺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响应文件与备份文件的内容、格式一致,备份文件供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的,视为响应无效。
温馨提示:请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变更公告,如因未关注变更公告发生的任何问题,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因本项目为网上投标,开标过程中需用电脑登录网站进行解密及二次报价,请供应商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3.发布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辽宁省·锦州市)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北镇市常兴店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北镇市常兴店镇河北村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辽宁省锦州市太和区锦娘路3-8-15号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锦州石化新区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正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女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