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龙建招2024-90D24号

一、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的建设项目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监理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位于龙泉市均溪干流上,是一座以防洪、供水为主,结合灌溉、改善水生态环境等的水利工程。工程防洪保护范围为龙泉市城区,供水范围为龙泉市中心城区,灌溉范围为下游均溪河道两侧农田。均溪三级水库总库容2277万立方米,正常蓄水位304.50米,5年一遇洪水位316.99米,20年一遇洪水位321.98米,工程由拦河坝、泄水建筑物,引(放)水建筑物、道路工程、管理房、翻板坝加固、引水隧洞延长等组成。工程投资估算为10.96亿元,其中工程部分投资估算为8.11亿元。

2、服务期:本项目所有工程的实际施工工期及施工间歇期和质量缺陷期的监理服务和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服务。

3、本项目招标共1个标段。

三、招标内容

1、工程监理: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设计图纸所包含全部工程(公路工程除外)的所有监理工作,包括配合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监理(包括进行本工程施工过程中的质量、进度、费用控制,安全生产及文明标化工地监督管理、合同、信息等方面的协调管理、缺陷责任期相关服务及配合竣工验收),以及与本项目的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管理用房工程、强弱电施工监理、爆破安全监理及监理平行检测,配合结算审核(含财务决算)。

2、建设征地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包含各阶段移民验收会务费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71号《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监督评估评估规程》(SL716-2015)及浙江省颁布的相关征地移民安置政策法规等,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内容应包括编制监督评估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开展移民安置实施情况和移民生活水平恢复情况监督评估;编写移民安置监督评估报告;对工程实施期间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资金的使用实行全过程监督评估;配合移民管理机构以及项目法人,建立移民安置专题工作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管理;在工程实施各个阶段,配合完成移民专题验收。完成监督评估合同约定的其他工作,并在移民安置监督评估工作过程中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调整和完善。

四、资格条件

1、同时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监理专业资质。

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但联合体单位不超过4家。联合体牵头人须由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出任;总监理工程师须由联合体牵头人派出;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各方权利、责任和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招标活动。

3、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4、投标人项目业绩要求(如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自2014年1月1日【以完工(或竣工)验收鉴定书印发日期或质量监督机构出具的质量评定报告出具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具有完成过总投资6亿元及以上新建或改建水库工程的监理业绩。【业绩证明资料:①合同;②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或完(竣)工质量监督报告;①②必须同时具备,缺一不可,否则业绩不予认可。如上述材料无法体现工程投资规模的,还需提供初步设计批复文件。

5、总监理工程师

5.1 总监须具有水利部(或中国水利工程协会)颁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执业资格或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水工建筑),同时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的职称。

5.2总监理工程师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上担任总监理工程师的,不得以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5.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无公开期限内限制投标的水利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记录且未被列入公开期限内的水利建设市场“黑名单”。

6、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拟派总监理工程师自2021年7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的结果为准)。

7、投标人(如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和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及其拟派监理工程师须已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公示;外地进浙水利监理企业的授权代表人必须是在“浙江省水利建设市场信息平台”上已经公示的授权委托人。

8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悉数入围进行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索取途径: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 2024年8月16日起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lssggzy.lishui.gov.cn/)”下载。

3、未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注册手续,取得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具体登记办法请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进行查看。主体库注册咨询电话:**********;CA锁办理咨询电话:400 ******* 0578-*******

4、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招标公告、更正公告、答疑澄清文件、修改文件等内容,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如有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必须下载最新答疑澄清文件并导入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否则制作的电子投标文件将无法开标。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六、不见面系统开标时间及网址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6日09:00时)。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

3.本项目不见面开标系统路径为

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不见面开标”进入。

4.本项目在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开展招投标活动,请潜在投标人通过“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业务系统办理相关业务。

5.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2.0新平台采用新的驱动和投标工具,请在“丽水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用户注册/登录——访问2.0新平台”登录页面下方点击【驱动下载】、【投标工具下载】按钮下载相关软件。

6.现场开标地点:龙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龙泉市贤良路333号行政中心西副楼四层)开标厅。

七、其他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2、投标人参加本工程投标时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龙泉市瓯江水利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泉市西街街道青坑底九村运维中心大楼 地址:丽水市北苑路198号财富大厦5楼

联系人:连先生 联 系 人:刘女士、叶女士

电话:0578-******* 电话:0578-*******

行政监督部门:龙泉市水利局

地址:龙泉市西街街道青坑底九村运维中心大楼

联系人:徐先生

联系电话:0578-*******

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8月16日


相关附件下载:
招标公告.pdf
[A331*****600154*****001]龙泉市均溪三级水库改建工程监理.LSSZF
招标文件正文.pdf
招标文件正文.doc

标签: 改建工程 水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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