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检察院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营服务/其他运营服务

采购单位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行政区域 河北省 公告时间 2024年08月16日 15:0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新风南路53号会议室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024年08月29日 10: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新风南路53号会议室
预算金额 ¥39.******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聪
项目联系电话 0316-*******
采购单位 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采购单位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平舒镇新风南路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吕本磊 0316-*******
代理机构名称 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张聪 0316-*******

项目概况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廊坊置恒2024-30号

项目名称: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9.******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智能移动办公系统运营服务采购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102室

方式:持下列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两套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副本);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逾期报名者,恕不接待。招标代理机构对购标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供应商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供应商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后,仍将对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将被拒绝,供应商应自负其风险费用;提供虚假材料的将进一步追究其责任。)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新风南路53号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城县人民检察院新风南路53号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公告发布媒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大城县人民检察院     

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平舒镇新风南路        

联系方式:吕本磊 03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廊坊市金光道40-1号(建设大厦后院)            

联系方式:张聪 03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聪

电 话:  0316-*******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移动办公 系统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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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市置恒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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