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宁县城东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宁县城东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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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点议价采购公告


广宁县城东学校采用定点采购议价方式实施本次采购。

一、项目信息

(一)项目名称:广宁县城东学校物业管理服务定点采购

(二)项目编号:DDYJ-2024-*******

(三)预算金额:328,800.00

(四)采购需求:

编号 服务描述 需求描述 数量 控制单价(元) 计量单位
1 需求详细说明:查看附件 根据相校园安全管理要求,在人防上做到安全保障,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根据县编办核准我校临聘人员岗位指标的复函(宁机编【2021】47号和宁机编办【2022】29号),我校保安人员岗位指标6名,现采购物业管理服务(保安人员共6人),时间1年(2024年8月23日至2025年8月22日,共12个月)。在物业管理服务期间,服务公司必须要按学校要求合理编排安保值班人员的值班时间,按要求完成安保任务,具体工作要求如下:1.值班人员必须要思想端正,本着为师生服务的思想,与教师、家长之间和谐相处;值班期间必须穿保安服装,佩戴保安装备,在门口摆放好安保器械;严禁在校园和值班室吸烟,按学校要求做好各项工作。2.值班人员必须把好校门关,严禁无关外来人员进入校园;因工作需要须进入校园的,必须要报告学校领导,经批准后,方可允许进入。3.值班人员必须要尽职尽责,在学生上课期间,不得让学生进出校门。若在校学生因病等请假要提前离校的,学生必须持有《学生离校放行条》,要检查学生离校放行条是否填写完善,是否有班主任签名同意,并由接送家长亲自在放行条上填写日期、时间、家长签名,否则一律不得放行,如因疏忽造成学生擅自离开学校的,必须要追究责任。4.每天上午、下午教师上班期间,值班人员按学校要求负责管理在门口等候的学生及家长。5.值班人员对安保器材要做到按要求有序摆放,做好值班室内及校门口周边的清洁、保洁工作。6.保安人员必须取得保安证,并向学校提供身份证、保安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存档。保安人员要按上级要求定期接受相关部门的安保培训,熟练使用各种安保器材,负责维护好校园范围内及值班室周边的安全保卫工作,按学校要求和时间节点巡查校园(每天4次),并实时填写《校园巡查记录表》;值班室24小时值班,不得空岗;值班期间或巡视过程中发现问题马上妥善处理,并向学校领导报告。7.值班人员要负责做好校内的防火灾、防盗窃、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或抢劫等不法侵害的工作;按学校要求做好校园安全、消防安全、电梯安全等各项常规检查和实时记录。8.保安队长做好保安人员的统筹管理和排班,不得出现空岗现象。保安队长要取得消防证书,熟悉消防控制室设备的基本操作,每月安排人员对全校的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全面的排查,实时填写消防栓检查标签和灭火器检查卡片,对消防柜贴上封条并写上日期,发现异常(消防栓损坏、灭火器到期等)及时书面(写清楚位置、原因)上报总务处。9.保安队长是学校电梯安全管理员,要履行电梯安全管理责任,每天安排人员做好电梯的日常检查,实时填写《每日电梯安全检查记录》,发现异常报告总务处;下月初,把上月的日检查记录册交回给总务处存档。10.保安队长要做好保安人员的监管,在值班期间必须要按工作时间和具体安排履行职责。保安队长平时要巡查校园设施、设备、消防、电梯、水电、绿化、围墙等是否存在隐患,作出简单处理并及时报告总务处,特别在天气异常情况下更要加强巡查。11.值班人员要对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行为做到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制止,同时启动一键报警系统,并配合公安机关或有关部门处理涉及保安职责的各项工作,马上报告学校领导,并采取相应措施保护现场。 1 328,800

(五)议价发起时间:2024年08月16日

(六) 本项目采用的是按工种及人员报价的报价方式。

二、需求信息

服务时间:12 个月

合同份数:2

争议处理方式:向采购单位所在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发票类型:增值税普通发票

三、供应商报价须知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对如下条件的真实性负责: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被邀请的供应商应根据议价信息的要求,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于规定时间内对项目做出报价。

(三)供应商应在报价时,可通过系统提供采购需求中所要求的全部资料与数据的,应当通过系统提交。供应商不得在所上传的附件中填写项目报价信息,如系统报价与附件材料不一致,则附件报价无效,以系统报价为准。

(四)供应商应认真核对报价信息,确保符合采购需求,并对其真实性负责。若与实际不符,一经查实,将视为弄虚作假,当次报价无效,并按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四、定点议价规则

(一)报价规则。

(1)供应商的报价应是总价。

(2)供应商的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二)成交规则、终止规则。

(1)成交规则:采购人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成交。

(2)终止规则:在定点议价公告期间,采购人因故取消采购任务;或者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报价的,议价终止。

五、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王剑明 135*****820

采购单位:广宁县城东学校

2024年08月16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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