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淳区新城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高淳区新城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采购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项目概况

高淳区新城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JSZC-******-CHUN-C2024-0007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08-28 14:30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CHUN-C2024-0007

项目名称:高淳区新城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9.******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89.******万元,超过最高限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高淳区新城幼儿园食堂劳务服务采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壹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

方式:现场获取或网上获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8-2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4-08-28 14:30 (北京时间)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商务楼2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依据南京市财政局“关于在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信用承诺书格式见附件),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注: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7.2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5日起至2024年08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1)网上获取:须将报名资料:①采购文件获取登记表、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④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加盖公章、⑤标书费支付截图,扫描件发送到(*********@qq.com)邮箱,邮件主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全称+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收件地址”,核查通过后,方可获得采购文件;费用可通过支付宝支付(支付宝账号:181*****662),售后不退。

(2)现场获取: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有授权);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③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地点: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大酒店二楼

售价:100元

7.3本公告在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s://njgc.jfh.com/)发布,敬请各投标人关注。

7.4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7.5政府采购信用承诺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规定, 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工作,点击‘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首页 (https://njgc.jfh.com/)‘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http://180.101.238.212:8280/hodeframe2018_cxda/index.action;jsessionid=769BA9C8E*******E7173B991C8EC1E5)登录(未注册的供应商应先点击‘供应商注册点这里’并按 要求完成注册),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盖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是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等事宜进行咨询。

(2)在线打印时间要求:必须是在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所涉及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5)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6)其中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督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处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7.6采购人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复核技术参数,在随后的采购中,对现场资料和数据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7.7响应文件份数: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式叁份(壹份正本、贰份副本)。当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电子版壹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南京市高淳区新城幼儿园

单位地址:高淳区淳溪街道学勤路10号

联系人:徐磊

联系电话:152*****01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南京淳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南京市高淳区淳溪街道丹阳湖北路99号万福商务楼二楼

联系人:汪素琴

联系电话:152*****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素琴

电话:152*****160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食堂劳务 幼儿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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