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屯昌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关于遴选屯昌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遴选屯昌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单位的公告


根据《海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海南省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需遴选第三方机构实施屯昌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现将本项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欢迎符合相关要求的单位前来报名参与。

一、项目名称:屯昌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二、项目内容

(一)实施地点:屯昌县各镇

(二)总体目标:培育21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头人及返乡入乡创新创业者50人(注:2500元/人,总学时≥80,现场教学≥总学时1/3,线上学习学时≤16);专业生产型人员80人、技能服务型人员80人(注:专业生产型人员和技能服务型人员1200元/人,总学时≥40,现场教学≥总学时2/3)。以行政村为单位,面向小农户开展素质素养提升试点培训班10个。(注:培训时长为半天,2500元/班次,每班至少20人)

三、资格要求

(一)海南省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职业院校、农技推广服务机构、农业高校、科研院所等公益性培训机构或其他社会培训机构。

(二)具有培训资质(办学许可或培训职能),必要的培训场所、专业教师、现代教学设备,具有与培训内容相适应的培训能力等。

(三)如是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必须获得2023年度海南省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质量评估结果为A级,且近三年承办过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的。

(四)项目费用具体包括食宿、交通、教材、学习用品、教师课酬、资料印刷、参观交流、后续跟踪服务等培育全过程及各环节开支。报价不高于34.2万元,超过34.2万元为无效报价。

四、申报材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三)报价函及此次培训工作方案。

请具备以上遴选条件且有意承担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提交以上申报材料,一式两份。

  1. 遴选方式:

为避免恶性竞标,报价以34.2万为基数进行下浮,下浮率控制在0-10%区间,否则该标为无效标。取通过资格审查的培训机构报价算术平均值作为评标基准价,最终选出一名报价最接近评标基准价且不高于评标基准价的单位作为本次中选的单位。

六、报名注意事项

(一)申报时间。2024年8月16日至8月20日(正常上班时间),欢迎符合报名条件且有意愿实施我局培训任务的机构按时提交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二)培训时间。经我局根据算术平均值选出培训机构并公示无异议后第一时间双方签订培训合同,具体培训时间由双方商议而定。

(三)报名地点。屯昌县屯城镇兴业二横路农业农村局一楼104办公室,联系人:王丽平,联系电话:********




屯昌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6日





标签: 高素质农民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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