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医疗设备/其他医疗设备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行政区域 | 市辖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08月16日 15:53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电子邮件报名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08月19日至2024年08月2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4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152*****627 | ||
采购单位 | 某部 | ||
采购单位地址 | 四川省乐山市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152*****627 | ||
代理机构名称 | 四川捷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女士 0833-******* | ||
附件: | |||
附件1 | 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docx | ||
附件2 | 谈判文件-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告版.pdf |
项目概况
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电子邮件报名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项目编号:2024-JLXLBM-W3006;招标编号:SCJSZB2024-029号
项目名称:皮肤门诊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QNd:YAG激光治疗机、医用电子皮肤镜影像系统各1台,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二部分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生效后30个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安装、验收并交付使用。调试时间合同中另行明确。如果因用户方原因时间顺延的,中标人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②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③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国外品牌,报价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授权链完整)。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19日 至 2024年08月23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电子邮件报名
方式:电子邮件报名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29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参、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供应商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违法分包行为,分包和被分包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本项目特定资质:(1)供应商为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非生产厂家应具有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备案表(仅限医疗器械适用)。(2)投标产品需具有符合《医疗器械注册与备案管理办法》等政策法规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仅限医疗器械适用)。③投标产品若是进口产品、国外品牌,报价人为非投标产品制造厂家需提供产品制造厂家(或全国总代理)对投标产品的授权(授权链完整)。
二、谈判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8月19日至8月23日(09:00—12:00,13:0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三)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非外资参、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企业提供,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的承诺书;
7.本项目特定资质证明材料(报名时无需提供所投产品医疗器械注册证)。
8.基本账户信息或开户许可证。
(四)申领方式
电子邮件报名。供应商报名时将以上报名资料、报名登记表、单位介绍信(盖公章)、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联系方式一并发送至报名邮箱:**********@qq.com(以报名截止时间前收到邮件为准),报名人员收到报名资料后将微信二维码发送至供应商报名邮箱。供应商报名信息经审核且符合本项目报名要求后,将向提交报名邮箱发送谈判文件。支付报名费时,须备注报名供应商名称以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报价供应商须在报名截止日前将报名资料递交给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的资料,不予受理。
(五)谈判文件售价:200元/包,售后不退。
三、报价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8月2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三)报价文件递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四、谈判时间、地点
(一)谈判时间:2024年8月2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二)谈判地点: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五、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如时间或内容不一致以《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四川省乐山市
联系方式:王老师 152*****62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捷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乐山市市中区瑞晗路476号2楼1号
联系方式:刘女士 08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152*****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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