鸿鑫源地块东侧雨水接口工程第二次简易招标公告
鸿鑫源地块东侧雨水接口工程第二次简易招标公告
1、工程概况
鸿鑫源地块东侧雨水接口工程已经批准同意建设,项目位于浏阳经开区,项目业主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主要建设内容:鸿鑫源地块东侧雨水接口工程,车行道、人行道破除及恢复,铺设DN600钢筋混凝土管等。工期: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
2、招标范围
完成鸿鑫源地块东侧雨水接口工程的所有施工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处于有效期。
3.2 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贰级)资质,且须具备有效的相关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要求项目负责人无在建(请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时自行核实,招标人将对各投标单位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项目情况进行核查,若经查实有在建项目,则否决其投标或取消中标资格)。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采用“最低投标价法”,具体步骤:(1)身份验证、投标报价验证、投标承诺评审;(2)查询项目负责人有无在建情况;(3)对投标人资格要求进行评审;(4)对投标报价进行评审;(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对结果签字确认。
5、招标控制上限价
本工程招标控制上限价(人民币)为:大写:玖万零贰佰肆拾元叁角壹分,小写:*****.31元,具体详见附后工程量清单计价表,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最终结算按实际完成工程量结算。
6、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自行在浏阳经开区官网(http:\\letz.changsha.gov.cn\)“政府采购”栏目上下载招标资料(包括公告、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8月21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316室(浏阳经开区康平路159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地点(以签到时间为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
7.3 必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即项目负责人)参与开标会议。
7.4 投标人须提交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如法人代表到场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以及投标文件,投标文件装订成册(3份),顺序为:1.承诺函;2.法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证明;5.其他(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等;6.投标报价清单(工程量清单说明+工程量清单汇总表+工程量清单)。
7.5 投标报价说明:
7.5.1 投标报价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有关计价要求,并按照预算编制说明的依据自主报价,投标报价单价和总价均不能超过招标控制上限单价和总价。
7.5.2 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中列明的所有需要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投标人均应填写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未填写单价和合价的项目,可视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其他相关项目的单价和合价之中。结算时,此项目不得重新组价与调整。
7.5.3 工程量清单中标价的综合单价或金额,应包括所需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 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和幅度内风险的费用。所谓“一定范围和幅度内风险”是指合同约定的风险。
7.5.4 “投标总价应当与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增值税的合计金额一致。
7.5.5 分部分项工程项目和单价措施项目,应根据工程量清单项目中的特征描述确定综合单价。
7.5.6 总价措施项目金额应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人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并列出其计算公式或计算方法。
7.5.7 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应按国家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5.8 其他项目清单应按照下列要求报价
(1)暂列金额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2)暂估价项目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金额填写;
(3)计日工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数量,参考国家、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文件及其计价办法和市场定价方法、类似工程计价方法及企业定额和数据确定综合单价计算计日工金额;
(4)总承包服务费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及其项目特征描述和招标文件中相应提出的服务范围、内容与要求自主确定;
(5)安全责任险、环境保护税应按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项目,和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5.9 增值税应按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计算费用,不得作为竞争性费用。
7.5.10报价清单每页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签章和加盖单位公章。不按上述规定报价的投标报价视为无效,作否决投标处理。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有隐瞒事实、弄虚作假的行为,或有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的行为,或有所提供的有关情况、文件、证明等资料与经查实的事实不符的行为,且上述行为对该投标人有利的,按照不合格投标人处理,已被列为中标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候选人资格。
8、工程款支付:工程交(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支付至已完工程量造价的50%;办理结算手续后,凭结算报告一个月内付清剩余工程款(不计利息)。
乙方应在工程结算后3天内向建设单位出具与工程价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建设单位有权拒付相应工程款。
9、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监督人为湖南金阳新城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浏阳现代制造产业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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