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BZ-2024-114 号)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洛阳市,瀍河回族区
一、招标条件
本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其他资金 14 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
被否决,招标人为洛阳市东关小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学生约 180 人,配送
天数每年约为 180 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本次拟选定优质供餐企业为学生供餐,根
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与保障。供餐企业应当
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微利经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2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
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供餐的清真食品为自有生产的,需要
提供的证明包括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投标人供餐的清真食品非自有生产的,需提供
其食品源头的证明包括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
3.3 投标人须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投标
人在投标(响应)时,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
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各项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9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3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
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单
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 室获取采
购文件,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号:henanshengbiaozhi@163.com)
获取采购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
七、其他
项目概况
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
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 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
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代理机构编号:HNBZ-2024-114 号
2、项目名称: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14 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
将被否决。
最高限价:14 元/学生/天标准提供服务(午餐),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本预算的,其响应将被
否决。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项目简要说明:本次采购内容主要为洛阳市东关小学学生外供餐采购项目,学生约
180 人,配送天数每年约为 180 天,按实际配送数量据实结算;本次拟选定优质供餐企业为
学生供餐,根据学生营养膳食需要,向学生提供安全、放心、质优价廉的餐饮服务与保障。
供餐企业应当坚持公益便利的原则,微利经营,(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5.2 资金来源:家长支付
5.3 服务期:三年(本项目合同为一年签订一次,在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采购人对第一
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如未达到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所有)
5.4 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并通过有关部门验收
6、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三年(本项目合同为一年签订一次,在第一年合同履行完成后,
采购人对第一年的服务情况进行评价,如未达到采购人满意,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最终解
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本项目面向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2.2 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自主创新产业
发展,支持脱贫攻坚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投标人供餐的清真食品为自有生产的,需要
提供的证明包括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投标人供餐的清真食品非自有生产的,需提供
其食品源头的证明包括清真食品准营证和清真标志。
3.3 投标人须承诺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记录(响应文件中须附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自拟)
3.2 根据《洛阳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洛财购〔2021〕11 号,投标
人在投标(响应)时,需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承诺函;(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
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注:
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2、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以上各项证明资料的复印件或照片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3 日,每天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 室
3.方式:有意向参与投标的投标人持本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书
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本公告第二项“申请人资格要求”中要求的相关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的复印件一套,到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 室获取采购文件,
也可通过邮寄方式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电子邮箱号:henanshengbiaozhi@163.com)获取
采购文件。
4.售价:300 元/套
四、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 年 09 月 09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五、投标文件接收和开标地点
1、开标地点: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15 室。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期限
本次采购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元博网采购与招标网》网站上发布。采购
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4 年 08 月 19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3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在参与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期间应及时关注,获取相关澄清或变更等信息(如果有)。
2.根据豫财办[2020]33 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
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
(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
服务内容。
八、凡是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洛阳市东关小学
地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共和胡同 66 号
联系人:韩先生
联系方式:0379-622292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1107
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5663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孙女士
联系方式:0379-6325663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洛阳市东关小学。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阳市东关小学
地 址:洛阳市瀍河回族区共和胡同 66 号
联 系 人:韩先生
电 话:0379-62229262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省骉致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太康路恒生科技园 A 区 4 号楼 1106、1107
联 系 人: 孙女士
电 话: 0379-63256636
电子邮件: henanshengbiaozhi@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