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已由果洛藏族自治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果发改投资【2022】232 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水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编制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标范

2.1 建设地点:久治县

2.2 建设规模:针对项目地生态问题,主要以“生态防护为主,生态修复为辅,增加蓝绿线粘性,提升流域生态承载力"。(1)生态退化修复工程:扩大河岸两侧优势种群范围,对以河岸线两侧 50m 范围为边界的河道断面的植被缺失参照优势段进行植被补充,通过营养补充及种苗补充,增加种群数量,提升抗干扰能力,避免因放牧引起的种群缩小或消失增加流域内植被覆盖度的同时维持原有生态群落的自然态势,共补充植被面积 50.43 公顷。同时,针对地表径流的增加,在阳坡及半阳坡区域布置护土筋,减少水蚀作用,同时针对部分出现草种退化区域参照优势牧草地补充优势草种,促使其区域盖度保持在90%以上,共补充优势牧草地 113.10 公顷;同时针对已经出现林草退化严重的区域进行恢复,共修复面积 51.72 公顷。综合使用“水蚀恢复及补充先锋牧草”的措施进行修复,改善项目区草地退化现象。(2)湿地建设工程:流域附近存在的7个历史遗留沙坑已被政府划分为牧民用草场,为了牧民能够更好的生畜养殖,将7个历史遗留沙坑整改成自然流湿地,通过沙坑内部地貌重塑,加速沙坑的生态恢复。共建设湿地 4.71 公顷;(3)入河径流冲刷防护及生态恢复工程:根据现场调研对流量较大的地表径流利用周边漂移质布置谷坊,营造漫流带34.46公顷,减少水蚀作用对植被的破坏,减轻汇入河道中的径流淘沙量;(4)生态岸线修复工程:利用河道内漂石等迁移质 0.68 万方,使用迁移质在河道边坡内形成新的生境,保护现有的岸坡和岸线环境18.26 千米,减少水流岸线冲刷携沙量的同时增加鱼类及微生物的数量。

2.3招标范围:为青海省久治县尼格曲河流域水污染治理水生态保护与修复工程编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

2.4合同估算价:15万元

2.4 服务周期:项目竣工验收后60个工作日。

2.5招标方式:询比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附注及相关附件)的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或其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

3.3、信用要求:

(1)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最 高 人 民 法 院 官 方 网 站(http://www.court.gov.cn/)“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http://shixin.court.gov.cn/)栏目查询结果。

(2)“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记录: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和信用报告(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5天内)。

3.4与招标单位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自2024年08月17日至2024年08月1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宁张路44号)持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介绍信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年08月26日上午10时00分,地点为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宁张路44号))。

5.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久治县生态环境局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975-*******

联系地址:久治县智青松多镇

代理机构:青海鼎新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董女士

联系电话:0971-*******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北区孵化基地人才公寓12楼(宁张路44号)

2024年08月16日


标签: 竣工环境保护 水污染治理 验收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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