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隆县群科新区政府融资项目向东安置商铺附属设施工程(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化隆县群科新区政府融资项目向东安置商铺附属设施工程(一、二)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化隆县群科新区政府融资项目向东安置商铺附属设施工程(一、二)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化隆县群科新区政府融资项目向东安置商铺附属设施工程(一、二)标段
2、招标编号:QHHF-GC-201609
3、工程地点:化隆县群科新区
4、招标范围:第一标段:配电工程、第二标段:室外铺装工程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复印件;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第二标段1、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新证)复印件;外省企业应具有进青备案手续;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与的只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3、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4、投标人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
5、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有效的注册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6、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2013年度至2015年度)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注:报名时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告第三条所要求的所有资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并胶装成册(复印件由招标代理机构留存,原件核对后返还)。若不能提供证明其符合法定报名条件的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拒绝接收其报名。
三、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报名时间:2016年8月26日~2016年8月30日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西宁市开发区昆仑东路金桥路交叉口向北100米香格里拉公寓1单元18楼东户;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址详见招标文件;
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化隆县群科新区管委会综合办
联 系 人:韩科长
联 系 电 话:186*****032
2、招标代理机构: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孔女士
联系电话: ****-*******
邮 箱:********7@qq.com
3、汇款银行及账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账 号:********9884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青海招标网、青海省经济信息网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上同时发布。
青海红富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16 年 8月26 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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