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新庄乡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云南天平 2024-08-84 号)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
一、招标条件
本新庄乡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国有资金 191.07 万元,招标人为华坪县农业农村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
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1.项目编号:云南天平 2024-08-84 号 ;2.项目名称:新庄乡病虫害绿色防控物
资采购项目;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4.采购预算金额:1910700.00 元;5.采购需求:
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具体采购内容如下:1 太阳能杀虫灯 370 套、2 粘虫板 65000 片、3
诱捕器 68571 套;6.交货期限:签订合同后 30 日历天内完成供货(包括安装调试达到正常
使用状态);7.交货地点:华坪县境内(采购人指定地点);8.质量要求:所供货物须符合国
家质量检验标准并一次性验收合格;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庄乡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庄乡病虫害绿色防控物资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
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评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享受 10%的价格折扣。监
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3.3、财务状况良好,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提供 2022 年~2023 年任意一
年经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公司真实有效的财务报表,2023 年成立不满一年或
新成立公司提供成立后应有的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开户银行资信证明);
3.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3 年 1 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
月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成立未满 3 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应有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
证明,依法给予免除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的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5、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
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或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
可能影响本次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申请磋商;
3.7、信用要求: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相关要求,磋商申请人应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
(http://zxgk.court.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以前进行查询核实,
存在不良记录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
境外的产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8 月 16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4 年 08 月 22 日 1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
社区中和花园 8 幢 B 座二单元 301 室)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会议室(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
中和花园 8 幢 B 座二单元 301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
开标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会议室(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
中和花园 8 幢 B 座二单元 301 室)
七、其他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4 年 08 月 16 日至 2024 年 08 月 22 日,上午 8:3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北
京时间,法定假日除外)。
2、地点: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华坪分公司(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中和花园 8
幢 B 座二单元 301 室)报名并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3、获取方式:现场获取;供应商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向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
公司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3.1 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加盖鲜章);
3.2 磋商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3 授权参与磋商报名的,需提供经磋商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注明
本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的授权书原件;
3.4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鲜章;
4、竞争性磋商文件售价:600 元/套,售后不退。
二、其他补充事宜
1、磋商保证金的缴纳
根据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磋商保证金的通知(云发改
交易管理(2023〕397 号)规定,自 2023 年 5 月 1 日起,政府投资项目进行招标投标活动时,
减免磋商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 50%。本项目原磋商保证金为 38000.00 元,
减免后谈判保证金设为 10000.00 元。
磋商保证金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银行转账。
磋商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 年 08 月 26 日 14:00 时前。
磋商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元)
电汇汇入以下账户:
开户行名: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昆明海源中路支行
银行账号:53050161554800000478
(注:磋商保证金必须一次性进入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账户,确认保证金的收到
时间以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实际收到保证金时间为准,未按磋商文件规
定交存保证金的磋商申请人将被取消本项目的磋商资格)。
2、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磋商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s://www.zcygov.cn/上发
布,我公司对其它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华坪县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华坪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云南省丽江市华坪县中心镇华兴社区良安巷 8 号
联 系 人:李工
电 话:13108886253
电子邮件:226235651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天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五华区黑林铺建发曦城商业广场
联 系 人: 钱鹏
电 话: 18787448996
电子邮件: 2655659061@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