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JSZC-******-XSYG-G2024-0044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09-10 15:00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
项目编号:JSZC-******-XSYG-G2024-0044
项目名称: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28.******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428.******万元,限价为三年服务费总价,投标人报价按照三年服务费报价,投标人报价超过限价按无效标处理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报价按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详见公告附件):
盐城市公安局监察协作勤务大队(地址:盐城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希望大道以西、赣江路以北 ),为保证机关食堂正常运行,食堂就餐人数350人左右,详细内容见采购文件第3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 叁年,合同按年签订(合同额为中标总价的三分之一),一年服务合同结束后,如履约能力强、服务质量优,考核合格,经双方协商,可以续签下一年餐饮外包服务,最多续签两次。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指在中国内地(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法人企业等];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餐饮服务,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时间:2024年8月16 日至2024年8月26日(每个工作日的9时至12时,15时至18时)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方式:现场购买;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邮箱,以便及时联系,无法联系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负)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即可)加盖公章至携手阳光公司领购(地址见本公告。注:未领购的任意单位或个人没有参与权以及相关知情权)
售价:300.00元
2024-09-10 15:00 (北京时间)
地点:盐城市府西路2号华邦国际西厦A区(东)302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欢迎对携手阳光公司的服务质量、业务水平进行监督(柏经理,186*****009)
本项目鼓励供应商开展信用担保、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扶持不发达地区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次采购使用时间为北京时间(24小时制),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附件:采购需求
1.采购人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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